根据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冀财规【2018】21号)、《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技能人才评价职业分类的通知》(冀人社字[2020]291号)、《河北省物价局、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职业技能鉴定考核收费标准等事项的通知》(冀价行费[2018]86号)、《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职业技能培训职业(工种)目录及补贴标准(2022版)的通知》(冀人社字[2022]228号)等要求,拟拨付就业补助资金如下:
保定市光明职业培训学校,2024年7-8月开展创业培训8期(创业意识126人合格),需拨付培训补贴共28980元;
博野县宏泽职业培训学校,2024.8-9月开展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培训工程1期(育婴员21人合格),需拨付培训补贴共27300元;
博野县盛欣纺纱厂,2024.7-8月开展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培训工程1期(纺纱工24人合格),需拨付培训补贴共26400元;
安国市太乙职业培训学校,2024年8-9月开展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培训工程2期(中药检验工31人合格),需拨付培训补贴共34100元;
以上共计116780元。
特此公示。
博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