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技能人才评价职业分类的通知》(冀人社字[2020]291号)、《河北省物价局、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职业技能鉴定考核收费标准等事项的通知》(冀价行费[2018]86号)、《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职业技能培训职业(工种)目录及补贴标准(2022版)的通知》(冀人社字[2022]228号)等要求,拟拨付职业技能提升专账资金如下:
保定市光明职业培训学校,2024年7月开展创业培训1期(创业意识15人合格),需拨付培训补贴共3450元;
安国市太乙职业培训学校,2024年7月-8月开展创业培训1期(创业意识37人合格),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培训工程1期(育婴员27人合格),需拨付培训补贴共43610元
以上共计47060元。
特此公示。
博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