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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近年来,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对优化营商环境作出了一系列决策部署,请问钦州市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中,主要从哪些方面服务钦州经济发展、民生保障和社会稳定?
答:谢谢这位记者的提问。2024年以来,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严格按照党中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高院、钦州市党委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立足审判职能,积极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为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钦州向海经济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聚焦审判执行主业,持续提升涉企案件质效。市中级人民法院加强诉前调解工作,加强诉前调解队伍建设,丰富诉前调解方式,推动建立诉前多元解纷联动机制,提高调处化解民事纠纷效率,有效降低诉讼率。提高涉企案件审判质效,坚持“立、审、执”全环节发力,压缩解决商业纠纷时间,提升涉企案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2024年1-10月,钦州市两级法院民事一审涉企案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为92.32%。
二是贯彻落实善意文明理念,深入开展柔性执法。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开展全市法院“桂在执行·惠企暖企”专项行动,着力解决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问题。在执行工作中,开展柔性执法,充分发挥“一督促六预告”作用,强化执行和解保护功能、“活封”“活扣”措施应用场景和适用范围,优先采取对企业生产经营影响最小的强制措施,未出现超标的、超范围、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等情况;推进涉金融执行案件采用“以物抵债”等方式促进执行工作的开展;加大推广信用承诺和修复机制,最大限度减少司法活动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同时,全面推行繁简分流和分段集约执行模式,提高执行效率。
三是推广信用承诺和修复机制,为企业再生发展提供助力。构建“严把关口-预警宽限-有序退出-信用修复”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准确区分被执行企业“有钱不还”和“无钱可还”情形、失信行为与确无履行能力情况,减少信用惩戒对失能行为企业的生产经营影响。科学适用失信惩戒预警提示和宽限期制度,督促、激励被执行人在宽限期内减少、纠正失信行为。今年以来,全市两级法院在涉企案件中及时帮助执行完毕或纠正失信行为的274家企业有序退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累计为208家企业解除限制消费措施,适用信用修复措施598件,支持企业重返市场。
问:钦州市在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关心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请问钦州市如何通过加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保护未成年人成长,助力平安钦州建设?
答:谢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近年来,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钦州市检察机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聚焦“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深化“四大检察”综合履职,以检察履职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重点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聚焦案件办理,落实好未成年人司法政策。一是坚持“零容忍”态度,严惩暴力伤害、强奸、猥亵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今年1至10月,批准逮捕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158件190人,提起公诉202件252人。二是坚持对涉罪未成年人依法惩戒和精准帮教相结合,认真落实各项未成年人特殊办案程序,通过引入社会力量、建设观护基地等加大对涉罪未成年人的帮教矫治力度,促推60名罪错未成年人回归社会。三是开展未成年被害人关爱救助工作,积极协调为未成年被害人提供社会救助和身心康复、复学就业等帮扶,帮助未成年被害人尽快恢复正常生活。
二、坚持综合履职、一体履职,深化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一是以建立一体履职、统分有序的融合履职模式为目标,综合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有效构建未成年人检察保护工作格局。二是以校园周边安全、娱乐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等领域为监督重点,持续推动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和强制报告制度,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3件,提出检察建议4件,促进重点领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三是贯彻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对因家庭管教不当导致未成年人犯罪或被侵害的监护人制发“督促监护令”45份,促进“甩手家长”依法带娃。四是以大数据赋能法律监督,排查发现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线索,加强立案监督、民事支持起诉、公益诉讼等工作,有效推动未成年人综合保护。
三、加强联动合作,促推未成年人协同保护合力。一是积极联合妇联、教育、民政等部门开展多元化协作,会签工作机制9项,有效筑牢未成年人保护屏障;二是积极搭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引入社会专业力量为涉案未成年人提供帮教矫治、心理疏导等服务127人次,帮助涉案未成年人顺利回归家庭、融入社会。三是深化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全市74名检察干警在95所学校兼任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巡讲163次,法治讲座165次,覆盖18.7万余人,法治宣传教育取得良好成效。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推进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助力平安钦州建设,助推钦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谢谢!
问:电信网络诈骗是当前发案最高、群众最为关心关切的违法犯罪之一,请问今年以来,公安机关采取了哪些打击措施,取得了哪些成效?
答:谢谢这位记者的提问。
今年以来,公安机关坚持“四专两合力”,不断升级打击策略,强化行业源头治理,运用科技赋能反诈,有效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蔓延势头,打击治理工作取得“三降三升”的阶段性成效,即电诈刑事案件发案数、群众损失数、涉案“两卡”数分别同比下降65.2%、63%、33.8%,涉诈犯罪嫌疑人刑事打击数同比上升12.9%、电诈案件破案率同比上升9.6个百分点、群众损失挽损率同比上升18个百分点。特别是发案数、群众损失数、涉案“两卡”数下降幅度全区第1。我们的做法是:
一是坚持高位推动,搭建队伍以专制专。我们在市县两级组建6个侦查中心,各级反诈中心民警全员进驻侦查中心,通过人员整合、机制契合、数据聚合、手段融合,资源整合,实现了快速接处警、资金拦截、号码封堵、案件侦办、宣传防范一体化流程,实现电诈打击以专制专、以快打快、以技制技,提高打击能力。市反诈中心通过落实日研判、周调度、月总结、周期性分析发案态势等工作机制,强力推进反诈工作。
二是坚持以打开路,严惩犯罪形成震慑力。我们充分发挥侦查中心作用,做到每案必侦、每案必研、每案必打。重点对电诈黑灰产案件,强化“打偷渡”、“打境外”、“打回流”。今年1至10月,破电诈刑事案件407起,破案率为48.8%,同比【备注:39.2%】上升9.6个百分点;抓获各类涉诈嫌疑人1513人,其中刑事打击涉诈犯罪嫌疑人510人,同比上升12.9%。先后发起3起全区集群战役,打掉一个以周某鸿等人为首,团伙成员涉及全国11个省19个市,以发布色情信息长期为境外电信网络诈骗引流的特大黑灰产犯罪团伙,端掉涉诈引流窝点11个,抓获犯罪嫌疑人108人,通过以打促防实现电诈刑事案件发案数、群众损失数、涉案“两卡”数同比下降,降幅全区第1。
三是坚持以宣为要,营造全民反诈氛围。我们发挥公安机关反诈主力军的作用,以点带面,在全市各级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全力推进反诈宣传。通过启动全市青年反诈联盟、成立反诈童盟,采取“线上+线下”“传统+新媒体”等方式,开展进校园、进机关、进企事业单位、进社区、进乡镇、进农村等社会面反诈宣传活动1271场(次);牵头组织全市开展“反诈盲盒 学习知识”、“警惕诈骗新手法,不做电诈工具人”、“暑假前最后一课”反诈宣传、开学反诈第一课等一系列大型主题线下宣传活动,覆盖100万余人。通过宣传防范,提升易骗群体的识骗防骗能力,有效遏制电诈案件发生,减少涉案“两卡”违法犯罪。
最后,感谢大家一直以来对钦州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我们愿意并期待与各位一道,为营造“人人识诈、全民反诈”的良好社会环境,为钦州建设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开放、高品质生活的滨海运河城市贡献公安力量。
问: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具有重要意义。请问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方面,钦州市主要采取了哪些举措,取得哪些成效?
答:谢谢这位记者的提问。
坚持和完善新时代“枫桥经验”,是司法行政机关和人民调解组织的工作目标任务。近年来,我们主要从五个方面开展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工作:
一是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组织体系。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在市委政法委大力支持下,在司法行政机关和各级调解组织共同努力下,目前全市有各级各类人民调解委员会1140个,其中,婚姻、交通、医疗、海事、消费、物流、电力、金融、物业、保险等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40个;全市有调解员6456人,其中专职调解员860人、商事调解员83人、律师调解员50人。构建起一个纵到底、横到边的市、县(区)、镇(街道)、村(社区)四级人民调解组织体系。
二是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在司法行政机关积极指导下,平均每年全市调解组织调解各类社会盾纠纷约1万多件,做到100%调解,调解成功率达97%以上。其中,有92%矛盾纠纷在镇、村内得到化解,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
三是广泛开展法治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坚持以宪法宣传为中心,民法典宣传为重点,以机关、社区、学校、企业、乡村和单位为阵地,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开展多层次、全覆盖的法治与德治宣传活动,提高全民学法、知法、守法和用法意识,引导广大群众在日常生活中树立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意识,进一步增强群众的法治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自觉性。2024年以来,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线下法治宣传活动共390场次,发放宣传单共630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2960人次,发布法治信息达1800余篇,点击量达25万余次。
四是开展基层司法所“一所一品牌”创建活动。围绕平陆运河建设、民族团结、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重点工作,打造42个特色品牌司法所,例如钦北区司法局贵台司法所“壮语调解”工作品牌、旧州司法所“村干镇岗助调解”等工作品牌,便捷、高效为群众提供调解服务,促进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和窗口形象提档升级,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的法治获得感。
五是加强培训提升能力,完善保障激励机制。通过线上线下培训等各类有效培训方式,每年培训调解人员达2000多人次,不断提升调解队伍整体化解矛盾纠纷的实效能力。近年来,我市司法行政机关和人民调解组织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其中包括:2个全国先进司法所、2个全国模范司法所、4名全国模范司法所所长;有7人获得司法部授予“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荣誉称号,8个人民调解委员会受到司法部、自治区司法厅的通报表扬;市医调委获国家卫健委、民政部2020-2021年度全国平安医院建设表现突出集体荣誉称号。
下一步,钦州市司法行政机关将继续坚持和完善新时代“枫桥经验”,一如既往地将人民调解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虚心接受新闻媒体和人民群众监督,推动人民调解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谢谢!
问:扫黑除恶是最得民心的大事之一。请问我市在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提升群众安全感方面有哪些具体举措和成效?答:谢谢这位记者的提问。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以来,钦州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高压严打态势,让群众更安乐、城乡更安宁、社会更稳定。
一是突出高位推动。市委、市人民政府站在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维护社会安定有序、巩固党的执政根基的高度,把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坚持每年把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列入市委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作为平安钦州建设重点任务进行部署,有力推动各级党委政府落实属地责任、政法机关落实办案责任、行业部门落实监管责任,立足职能职责统筹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
二是突出高压严打。全市政法机关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苗头,坚持露头就打、消除后患。完善涉黑涉恶案件侦、诉、审、执全流程办理质量控制机制,采取领导包案、提级管辖、异地用警等措施推进有组织犯罪案件依法办理,打掉一批危害严重的重大黑恶组织,铲除一批与黑恶势力沆瀣一气的“保护伞”,全市共打掉涉黑组织5个、涉恶犯罪组织14个,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59件。
三是突出源头预防。加强《反有组织犯罪法》等相关法律政策宣传贯彻,运用法治思维谋划扫黑除恶工作,把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同行业监管、基层组织建设等有机结合,与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同向发力,打击“非法采砂”“沿海走私”等战果显著。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紧盯影响群众安全感的重点行业领域,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加强风险防控,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靶向施策,既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共制发三书一函178份,形成制度机制136项。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健全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坚决依法严惩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犯罪活动,工作上加强统筹、目标上聚焦重点、措施上持续加力,切实以法治化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