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性!唐山姚某某吸毒被抓!

民生   2024-10-13 18:15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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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一起吸食毒品案例!

 唐山滦南县最新通报 

姚某某吸食冰毒被抓

违法行为人姚xxx,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xx族,xx文化,居民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户籍所在地:河北省唐山市滦南县xxxxxxx村,现住址:x省x市xxxxxxxxx,xx,无违法犯罪经历。

现查明:2024年9月17日,姚xx在滦南县xxxxxxx村西河坝上吸食冰毒,2024年10月8日被查获,经毛发检测呈冰毒阳性,本人对吸毒的事实不讳。

以上事实有询问笔录、现场检测报告等证据证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之规定,现决定对姚xxx行政拘留三日。

执行方式和期限由滦南县公安局送唐山市滦南县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三日。


 吸毒是违法or犯罪?

吸毒有什么后果

因为毒品具有诸多危害性,所以国家通过法律手段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进行严格管理。在使用环节,不是出于医疗目的或超出医疗常规的使用,在医学领域被称为药物滥用,而在我国法律规定里则被称为吸毒。

一项社会调查显示,有60%的大学生认为吸毒是犯罪行为,要承担刑事责任。那么,吸毒究竟要面临什么样的法律后果呢?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2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持有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

(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三)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
什么算是吸毒?“打K”“溜冰”“飞叶子”,这些分别是吸毒者对使用K粉、冰毒、大麻的称呼。毒品的形态有很多种,晶体、粉末、药丸、植物干品、烟叶、“贴纸”、液体、针剂等,而使用毒品的方式也有很多种:加热后烫吸、直接口服、鼻吸、注射、敷在皮肤上吸收等。一种毒品可能有好几种使用方式,比如海洛因,可以放进香烟里吸食,也可以口服、加热烫吸,还可以注射。不管采用哪种方式使用毒品,都统称为“吸毒”。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2条的规定,都要接受拘留、罚款的行政处罚。由此可见,吸毒是一种违法行为,不构成犯罪。
 吸毒人员如何“处置”?
吸毒成瘾要怎么界定

如果一个人多次吸毒,怎么办?一个人吸毒成瘾了,怎么办?是不是只能反复地对他处以行政拘留呢?

2018年11月,歌手吸毒的新闻再次引爆公众对明星吸毒现象的热议。2018年11月26日,北京石景山公安分局根据群众举报,在该市某小区抓获2名涉毒违法人员,现场查获冰毒7.96克、大麻2.14克。

结果显示,被抓歌手尿检呈冰毒类和大麻类阳性。随后,通过毛发检测,他的头发里被检测出含有毒品成分,公安机关综合多个证据,认定他吸毒成瘾。在对其予以治安处罚后,12月4日,北京公安机关对他又做出了责令社区戒毒的决定。

社区戒毒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戒毒措施,针对的是吸毒成瘾者,期限3年。吸毒成瘾要怎么界定呢?

公安部、卫生部在2011年4月1日颁布实施了《吸毒成瘾认定办法》(2016年11月22日经公安部修改,于2017年4月1日实施),详细规定了吸毒成瘾和吸毒成瘾严重的认定标准。

  • 吸毒成瘾

吸毒人员同时具备以下情形的,公安机关认定其吸毒成瘾:

(一)经血液、尿液和唾液等人体生物样本检测证明其体内含有毒品成分;

(二)有戒断症状或者有证据证明吸毒史,包括曾经因使用毒品被公安机关查处、曾经进行自愿戒毒、人体毛发样品检测出毒品成分等情形;

(三)有戒断症状或者有证据证明吸毒史,包括曾经因使用毒品被公安机关查处或者曾经进行自愿戒毒等情形。戒断症状的具体情形,参照卫生部制定的《阿片类药物依赖诊断治疗指导原则》和《苯丙胺类药物依赖诊断治疗指导原则》《氯胺酮依赖诊断治疗指导原则》确定。

  • 吸毒成瘾严重

吸毒成瘾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认定其吸毒成瘾严重:

(一)曾经被责令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含《禁毒法》实施以前被强制戒毒或者劳教戒毒)、社区康复或者参加过戒毒药物维持治疗,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

(二)有证据证明其采取注射方式使用毒品或者至少三次使用累计涉及两类以上毒品的;

(三)有证据证明其使用毒品后伴有聚众淫乱、自伤自残或者暴力侵犯他人人身、财产安全或者妨害公共安全等行为的。

强制隔离戒毒是我国戒毒制度中的一项重要措施,针对的是吸毒成瘾严重者,期限2年(经诊断评估可提前一年或延长一年)。

社区康复是我国戒毒制度中的一项新措施,主要针对成瘾严重或者反复吸毒的人员强制隔离戒毒结束后由县级公安机关决定的戒毒措施,期限不超过3年。参照社区戒毒执行。

源:阳光警务等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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