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广安经开区文化广电旅游、财政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广安市关于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广安府办规〔2024〕4号)精神,现将《广安市支持发放文旅消费券、旅行社引客入广奖补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安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广安市财政局
2024年12月10日
广安市支持发放文旅消费券、旅行社
引客入广奖补实施方案
一、支持发放文旅消费券
(一)政策标准
鼓励各地发放文旅专项消费券,对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期间,游客持券在广安市内开展文旅消费时使用文旅专项消费券进行抵用,市级财政按各地财政实际支出的20%给予奖补,奖补总额不超过50万元。
(二)申报条件
1.各县(市、区)、广安经开区文化广电旅游部门;
2.出台有完善的文旅消费券发放政策(办法)文件;
3.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期间发放文旅专项消费券的县(市、区)。
(三)申报材料
1.县(市、区)文旅专项消费券发放补贴申报书(附件1),并加盖项目申报单位公章;
2.文旅专项消费券发放佐证材料:文旅专项消费券发放政策(办法)文件复印件(盖相关单位公章),县(市、区)财政支付凭证和转款记录等相关材料以及复印件(盖相关单位公章),县(市、区)文化广电旅游部门及同级财政局对项目实施材料的审核意见;
3.其他资料:包括通过各平台发放文旅专项消费券的相关协议,消费券发放平台(企业)提供的核销报告及关键字段,各类媒体对文旅专项消费券发放活动的相关报道。
以上资料均按县(市、区)为单位“一地一档”整理并装订成册。
(四)申报程序
1.各符合条件的相关县(市、区)文化广电旅游部门,于2025年4月10日之前向市文化广电旅游局资源规划产业科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申报材料,其中,纸质版申报材料2份,电子版1份(申请单位盖章后扫描成PDF电子版,U盘拷贝)。逾期未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2.各县(市、区)文化广电旅游部门会同同级财政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申报及材料审核。
3.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会同市财政局组织对各县(市、区)提交的材料进行复核,按相关程序报批后下达补助资金。
二、旅行社引客入广奖补
(一)政策标准
对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期间,组织境外旅游团来广的旅行商,市级财政按每人次100元给予奖补;组织市外旅游团来广的旅行商,市级财政按每人次20元给予奖补,其中,单次引入市外500人以上研学团队,追加奖励0.5万元。奖补总额不超过40万元。
(二)申报方式
参照《广安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广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安市“引客入广”奖补实施方案〉的通知》(广市文旅发〔2024〕25号)执行(见附件2)。
其中:研学团队指旅行商组织市外中小学生到广安市域内研学基地(营地)开展研学实践活动的旅游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