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百姓大舞台 广安更精彩”全市文艺达人比赛及展演活动项目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广安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拟对“百姓大舞台 广安更精彩”全市文艺达人比赛及展演活动项目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百姓大舞台 广安更精彩”全市文艺达人比赛及展演活动项目
二、采购人:广安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采购内容
“百姓大舞台 广安更精彩”全市文艺达人市级比赛及展演活动项目主要包括5个场次舞台比赛及展演活动的全面实施,其中市级决赛4场次,获奖作品集中展演1场次,每场次活动包括舞台设计及搭建、氛围营造、舞美、音响、灯光、场地布置、摄影摄像、发布信息、短视频制作、演出组织、主持词撰写、主持、邀请评委、组织评奖、发放奖金等完成本项目所需一切工作。(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
五、预算控制价:本项目预算控制价29万元,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报价。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二)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三)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四)具有组织开展文艺演出经营范围;
(五)具有成交额20万元(人民币)以上文艺演出业绩2个。
(六)本项目不接受组成联合体投标。
七、供应商响应文件资料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鲜章);
(二)报价单(原件,格式见附件);
(三)业绩证明资料(协议扫描件);
(四)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非法人参加,提交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五)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加盖鲜章);
(六)项目策划方案或执行方案(加盖鲜章)。
供应商响应文件须规范装订,提供纸质件一式3份。响应文件须密封报送。
八、报价要求。供应商报价须为包干价,包括舞台设计及搭建费、舞美费、音响费、灯光费、场地布置费、摄影摄像费、短视频制作费、演出组织费、主持词撰写费、主持费、邀请评委费、发放奖金、印刷费、税费、管理费及保险、安全责任以及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九、报名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及磋商时间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2024年12月3日至2024年12月7日18:00前现场报名(逾期无效)。
报名地点:有意参加的供应商携带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加盖鲜章)、报名介绍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广安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510室办理报名,介绍函务必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
(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9日14:50前,各报名供应商磋商代表于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纸制响应文件现场送达广安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五楼会议室,逾期或其它送达方式均无效,未报名的供应商响应文件概不接收。
(三)竞争性磋商时间地点:2024年12月9日15:00在广安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五楼会议室开展竞争性磋商。供应商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按时参加竞争性磋商。
十、项目评审
(一)评审条件
报名供应商资格条件满足3家及以上方可组织采购评审活动,否则无效。
(二)评审办法
本项目采取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评分标准见附件2),由采购人按照相关要求组建评审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报价文件及现场磋商情况进行评审。
(三)评审标准
1.经评审未满足本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取消磋商资格。
2.供应商报价高于本项目预算控制价的为无效报价。
3.满足资格条件且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本次采购项目的预成交供应商。
(四)评审程序
1.评审组审核供应商提供的报价文件,对供应商资格条件进行审核;
2.评审组分别与供应商代表进行磋商,供应商代表分别现场阐述活动策划及方案;
3.评审组根据报价文件、供应商现场阐述及磋商情况进行评分;
4.评审组根据各供应商得分情况形成评审意见,确定本项目预成交供应商。
十一、其他事项
(一)验收方法和标准
验收方法:由广安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组织验收组进行验收。
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采购公告、中标人的响应文件、项目协议相关要求对活动现场进行验收,如未按相关要求全面完成工作,则相应扣减协议金额。
(二)付款方式:以协议约定为准。
(三)采购文件未尽事宜,采购单位与成交方协商合同约定。
十二、本采购公告在广安文旅微信公众号、广安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公告栏等平台发布
十三、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属广安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附件:1.“百姓大舞台 广安更精彩”全市文艺达人市级 比赛及展演活动项目采购要求
2.“百姓大舞台 广安更精彩”全市文艺达人市级比赛及展演活动项目评审综合评分办法
3.“百姓大舞台 广安更精彩”全市文艺达人市级比赛及展演活动项目报价表
广安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