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日期:2021/01/07 中国纪检监察报
《办案也是最有力的监督》诛一恶则众恶惧
作者: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第十三审查调查室 姚强
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不仅是反腐败斗争的基本方针,也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略。审查调查是实现一体推进“三不”的重要环节,要达到惩治极少数、教育大多数之目的,必须充分发挥查办案件最有力监督作用,强化监督职能,不机械执法、不就案办案,努力提高办案底蕴,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
突出审查办案监督职能。从对有关问题线索进行初步核查,到案发单位客观全面“体检”进行定性研判,是“良药”施治还是“手术”祛除“病灶”,需要实事求是深入剖析,对相关领域存在监督问题进行初步“画像”;立案审查调查环节,务必要保持强烈的监督意识,始终围绕国之大者和案件全局来思谋,跳出办案来办案,在讯问、询问和调查取证中,既彻底查清问题事实又注重发现系统漏洞,坚持依规依纪依法查透查实每一条问题线索,深入剖析每一个问题背后的根源性诱因,引而伸之,触类旁通,弄清楚问题是个案还是普遍性存在,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建议和办法措施,扎实做好推进监督、促进监督、完善监督的基础工作。
有效推动更深层次监督。通过高质量查办案件,彻底优化查办系统、行业政治生态,畅通制约发展的体制机制梗阻,坚持用政治“体检”引领案件查办方向,精准有效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坚持查办案件首先从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问题查起,突出把履行政治监督责任作为重中之重;坚持把办案作为一次深度监督调研的过程,努力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发挥被审查调查对象熟悉情况特点,引导其撰写监察建议,做好案件剖析工作,梳理总结监督问题;把一体推进“三不”辩证统一到办案之中,提高以案促改工作质量,深化警示教育,与案发单位进行有关问题对接、督促整改,向相关监管部门提出监督建议,持之以恒问责问效,推动做好建章立制、堵塞漏洞直至完善立法等具体工作。诛一恶则众恶惧。努力实现查办案件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把“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落到实处,形成主动向组织说明错误问题争取宽大处理的“大气候”,让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蔚然成风,不断扩大“不想腐”的社会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