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了!周某、曹某等7人获刑

政务   2025-02-13 08:32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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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假物真索赔

有这样一伙人

利用淘宝、天猫平台投诉索赔机制

诈骗店铺保证金

......

近日

经龙泉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龙泉市人民法院作出判决

案件回顾


2024年1月起,徐某某、周某某等18人利用平台投诉赔偿机制漏洞,将收货地址设置为相关货物不适宜发往的特定地区,在同一时间在多名被害人经营的店铺大量虚假下单,后向淘宝、天猫平台投诉索赔。

平台客服根据规则,划扣被害人缴纳的店铺保证金向周某某等人发放无门槛代金券或者支付现金。

2024年1月至4月期间,徐某某、周某某等人以此方式骗取淘宝、天猫店铺保证金6000余元至110000余元不等。

2024年11月至2025年1月

龙泉市人民检察院全面审查案件后

结合全案证据,以诈骗罪陆续对

周某某、徐某某等人提起公诉

其中

周某某、曹某某等7人

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至二年八个月不等

适用缓刑,并处罚金

其余涉案人员仍在进一步审查起诉中


温馨提醒

网络经济时代,淘宝、天猫等购物平台为了改善网络购物体验,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通过设置发货时限规则、顾客投诉索赔机制等规范商家经营,从而让群众获得更快捷方便的网购服务。

然而,上述规则、机制均是服务于真实的网购行为,徐某某、周某某等人利用投诉索赔机制肆意骗取店铺保证金,属于诈骗行为,不仅侵害了店铺经营者的权益,更破坏了网络购物赖以生存的诚信基础,增加了店铺经营者与消费者的成本。

检察官提醒,无论是消费者还是经营者,参与市场活动一定要恪守诚信原则,遵守交易规则,勿以恶小而为之。



龙泉市融媒体中心

通讯员丨李奇轩 李  豪

编 辑丨项素兰

责 编丨崔建霞

终 审丨林 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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