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地区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第二批中小学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和《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新教函〔2024〕177号)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田地区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二批中小学教师319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1(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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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名及笔试、面试时间安排
2024年8月23日启动报名,预计10月底结束。
(一)报名时间:8月23日10:30-8月29日18:30
(二)笔试时间:9月8日(星期天),笔试各科目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三)面试时间:9月11日-9月13日(3天),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有关时间安排,如遇特殊原因发生变化的,请报考人员实时关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https://jyt.xinjiang.gov.cn/edu/esjszp/jszp_2024.shtml)、“和田就业服务网”(http://jiuye.xjht.gov.cn/)发布的公告通知(下同)。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品行端正,志愿从事教育工作。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四)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8月23日以后出生,不限户籍、不限族别。
(五)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岗位的需要。
(六)普通话水平要求: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报考“语文”学科人员,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七)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
(八)教师资格要求:要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九)专业要求:所学专业符合岗位要求,专业详见《和田地区2024年中小学教师招聘专业参考目录》,或考生所持教师资格证学科符合岗位要求。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或兵团中小学和幼儿园正式在编、特岗教师及办理完辞职手续不满一年的人员。
2.近3年来,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教师招考等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自治区或兵团统一组织选派到基层乡镇工作服务期未满人员。
5.受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或相关手续未办结的;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上述情形涉及时限的截止时间,均为招聘考试报名第一日。
五、公开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程序主要有:报名及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岗前培训、聘用等。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招聘各环节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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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名需提供的材料:需上传清晰有效的个人近期蓝底正面免冠照片,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毕业证原件(上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原件、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等相关证书的原件照片及其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jpg格式,个人正面免冠照片大小10-200KB之间,其他证书照片10-600KB之间)。
3.报名要求: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成功则不能更改。原则上报考人员本人应自行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4.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与报名同时进行。由各县市教育局集中对网上报名考生进行网上资格初审,网络报考人员于8月24日-8月29日20:00前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已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应聘人员在最后一天报名如审查不通过导致无法改报其他岗位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5.打印报名表: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后,登录报考平台网址(https://gl.yks365.net/ptr/redirect/htbmb),9月5日—7日(3天)下载打印报名表2份,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县市教育局。
6.打印准考证:9月5日—7日(3天)开放准考证打印服务,通过报名和资格初审的考生可自行登录考试系统(https://gl.yks365.net/ptr/redirect/htzkz)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须认真核对准考证信息,仔细阅读考生须知,合理规划出行时间及出行方式,加强健康管理,做好考试准备。
(二)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考生按照笔试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注意事项和有关要求,携带身份证原件或有效临时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按时自愿参加考试,证件不全的,不得进入考场。考生来和参加考试的相关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1.笔试地点: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科目:1门。
3.笔试内容及分值:根据岗位要求,分学科、分学段笔试,重点考察教师专业素质。试卷满分100分,其中语文学科120分。试卷统一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命制,考生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凡未按照要求答题的考生,笔试成绩无效。
4.笔试成绩计算: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卷面分总分为100分的学科,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卷面总分为120分的学科,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2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为减少考生在和等待时间,笔试后将迅速编排考场组织面试。笔试、面试连续进行但仍按照以下原则进入下一环节:根据笔试成绩同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照实际人数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人员。如按上述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人员最后一名出现同分的,均进入下一环节。应聘人员笔试成绩须达到合格分数线,否则不得进入招聘下一环节。
5.笔试成绩查询:9月15日-9月17日(3天),考生登录考试平台(https://gl.yks365.net/ptr/redirect/htcj)查询笔试成绩。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地区教育局、人社局牵头指导各县市具体组织实施,并成立相应的资格复审工作组。
复审时间:9月11日-9月13日(3天)。资格复审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的基本信息、报名所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具体地点以县市通知为准),复审未通过人员不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资格复审通过的人员进入下一环节。
(四)面试
1.面试时间:9月11日-9月13日(3天),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2.准考证打印:具体以县市通知为准。
3.面试地点:各县市教育局负责设置标准化考场,采取现场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以公告通知为准。
4.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学科专业知识掌握情况和教育教学能力等。面试以试讲、答辩方式进行,考生根据所报学段和学科提前准备3份不同课时的教案(考生需提前将各课时教案一式复印5份,面试时交由主考官进行抽取试讲,考生留用原件),教案上不得出现姓名、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试讲时由主考官现场随机抽取1份教案,考生进行试讲。试讲时间12分钟,试讲完毕后进行答辩,答辩时间3分钟。
5.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招聘下一环节。音乐学科除试讲和答辩外,需进行专业测试。
6.公布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确定:9月18日-9月20日(3天),考生登录考试平台(https://gl.yks365.net/ptr/redirect/htzcj)查询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按照“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笔试或面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计算总成绩。根据笔试成绩进入1:3比例人员,按照总成绩排名,确定招聘岗位1:1比例入闱体检、考察人员。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进行面试加试,面试加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
(五)体检、考察
1.体检、考察时间和地点:9月23日—24日(2天)。具体时间和地点以报考县市教育局通知为准。
2.体检组织和标准:体检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和总成绩排名确定,由各县市教育局会同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修订)》(新教师〔2010〕8号)执行,体检费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项目按照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考生本人申请,县市招聘组批准,可在指定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公立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复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进入下一环节,岗位出现空缺时,经公开公示,按规定递补和调剂。
3.考察:进入体检人员按规定进行考察。各县市可在资格复审期间向考生发放考察表,入闱的考生须于9月24日前将考察表提交招聘县市教育局。
(六)县市递补、调剂和体检、考察
各县市对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因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岗,按照同岗位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位递补(面试成绩须为合格),递补只进行1次,如递补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岗不再进行递补,如无递补人员则进行调剂。
9月26日(1天)递补,由各县市教育局组织实施,并公开公示。
9月27日递补考生进行统一体检、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9月29日,各县市根据递补后的岗位空缺情况,根据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先按照同学段同学科原则调剂到空缺岗位;如同学段同学科无可调剂的空岗,同学科低学段有空岗,按照同学科高学段到低学段原则进行调剂。调剂由考生自愿申请,根据报名时自愿提交的调剂意愿进行调剂,调剂前考生须签订书面协议。
9月30日(1天)。各县市组织调剂考生进行统一体检、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调剂只进行1次,如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空岗不再进行调剂。
(七)地区跨县调剂
10月9日,由地区教育局根据剩余空岗情况,对在本县市未调剂成功但同意跨县调剂的考生,按规定跨县调剂,并公开公示。调剂规则是根据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先按照同学段同学科原则调剂到空缺岗位,如同学段同学科无可调剂的空岗,同学科低学段有空岗,按照同学科高学段到低学段原则跨县调剂到空缺岗位。
10月10日,各县市统一安排跨县调剂考生体检、考察。调剂只进行1次,体检、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由此再次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调剂。
(八)入职查询
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职员工查询工作实施办法》(新教规〔2023〕8号)文件要求,各县市对拟聘用人员开展入职查询工作。查询结果出现不符合文件规定的拟聘用人员,各县市书面告知本人,按照规定取消聘用资格。入职查询与考察、体检同步进行。
(九)公示
10月14日—10月20日(7天),由县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对本县市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名单进行审定,审定签字后将报地区教育局统一对拟录取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按照程序正式上岗前由招聘县市教育局与招聘教师签订聘用合同,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十)岗前培训
10月底前,由各县市教育局组织对新聘教师进行岗前培训,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120学时。培训合格后,由县市教育局发放培训合格证书。
(十一)聘用
岗前培训工作结束,新聘教师报到上岗,招聘县市教育局与招聘教师签订聘用合同,招聘教师当年即纳入编制内管理。新聘教师试用期为1年。按照事业单位管理规定,试用期满后,各县市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录取考生培训结束后报到上岗。自上岗之日起15日内无正当理由且未办理请假手续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聘用。新聘教师的档案须于11月1日前提交招聘县市教育局。
六、纪律监督及其他要求
(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参与招聘的所有人员,严格执行规定程序和原则,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对违反规定的考生,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和田地区教育局将建立教师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库,对有提供虚假材料、考试违纪、录用后逾期不报到等情形的考生三年内不得参加和田地区教师招聘考试。
(三)考生在报考过程中,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联系方式保持畅通,及时咨询了解招聘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公告。若因所联系方式不畅等个人原因造成的损失和后果,责任自负。
(四)本次招聘各环节的公告通过自治区教育厅官网(网址http://jyt.xinjiang.gov.cn/edu/)、“和田就业服务网”(http://jiuye.xjht.gov.cn/)和微信公众号“和田教育”发布。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等,如有变化的,以最新公告或通知为准。
(五)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培训班,也不组织编写、出版或指定任何考试用书,严防诈骗。
(六)本《公告》由和田地区2024年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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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报名咨询电话
皮山县教育局:席老师 13040491892
麦老师 13279034733
座 机 0903-6427187
墨玉县教育局:夏老师 15628231986
丁老师 15394935412
阿老师 13150435206
座 机 0903-6514821
和田市教育局:肖老师 19300766655
李老师 19990366026
座 机 0903-2512563
洛浦县教育局:蔡老师 15109033992
方老师 18690342680
座 机 0903-6623237
策勒县教育局:苏老师 18094889810
李老师 15866220900
座 机 0903-6715958
民丰县教育局:杨老师 17799055066
依老师 13999653821
于田县教育局:卫老师 18690332598
艾老师 13699317272
座 机 0903-6816715
地区一中: 李老师 18509040392
地区二中: 陶老师 18399000866
戚老师 18099758015
杨老师 18399503156
座 机 0903-6199008
地区实验中学:刘老师 18130932262
纪检监督电话:0903-7885228
工作时间:上午10:00-14:00
下午16:00-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