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丰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管护员公告
为确保生态资源保护措施落到实处,保护和治理沙化土地管护规范化管理及森林保护与管理,根据工作需要,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3名沙化土地封禁管护人员 。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公告。
一、招聘岗位
民丰县林业和草原局沙化土地封禁管护员。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二)遵纪守法,热爱林草事业,能适应林区野外工作环境,具有一定的群众基础。
(三)身体健康,年龄在18-35周岁,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具有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书写与表达能力。
(四)热爱沙化封禁保护区管护工作,具有安全和自我保护的基本知识,能识别管护区主要树种和受保护的野生动植物种类,能判断林业有害生物危害,具备森林火灾防控有关技能和制止破坏森林资源的能力。
(五)坚持公开、公正、自愿、择优的原则聘用管护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能熟练使用无人机、视频监控等高新技术、退伍军人和当地从事过相关工作的人员。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过公职护林员的人员;
2.在各级各类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因失信被有关行政机关纳入联合惩戒对象及个人征信严重不良的;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情形的。
三、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13日—2024年9月14日(上午10:30—12:30,下午16:30—18:30)
2.报名地点:民丰县林业和草原局303办公室(县林业局三楼)
3.联系人及电话:张帆 6750275
(二)报名审核所需材料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免冠1寸照片两张;
4.其他需要提供的印证材料;
四、招聘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步骤进行。通过初步评估后确定参加综合测试人员,相关时间、地点等细节另行通知。
五、公示
最终确定拟聘用人员,在民丰县林业和草原局政务公开栏公示5个工作日。
六、薪酬待遇
工资待遇实行: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文件《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三北”工程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按月足额发放劳务报酬。
七、合同签订
用人单位按照试用期的规定安排到相应岗位工作,聘用合同期限为1年,合同到期自动解聘;工作期间,用人单位考察不合格的,不服从单位管理或有违法违纪情况,予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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