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学习|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七十二)

文摘   2024-10-16 09:50   青海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内容摘自习近平总书记在2012年11月15日至2023年3月15日期间的报告、讲话、说明、演讲、谈话、文章、贺信、指示、批示等410多篇重要文献,分18个专题,共计1031段论述。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对于全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运用到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提出的重大战略部署中去,变成改造主观世界和客观世界的强大思想武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五)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提升社会治理效能

我国进入了社会矛盾多发期,各种人民内部矛盾和社会矛盾较多,而我们的社会管理工作在很多方面还跟不上。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深入研究人口大规模流动、利益多样化、社会信息化、思想文化多元化形势下的社会管理规律,拓宽思路,完善体制机制,注重源头治理,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依靠社会力量,坚持依法办事和依法维权相结合,不断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2年12月15日)

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把平安中国建设置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全局中来谋划,紧紧围绕“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把人民群众对平安中国建设的要求作为努力方向,坚持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努力解决深层次问题,着力建设平安中国,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

——就建设平安中国作出的指示(2013年5月),《人民日报》2013年6月1日

重视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确保农村社会稳定有序。提高预防化解社会矛盾水平,要从完善政策、健全体系、落实责任、创新机制等方面入手,及时反映和协调农民各方面利益诉求,处理好政府和群众利益关系,从源头上预防减少社会矛盾,做好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做到发现在早、防范在先、处置在小,防止碰头叠加、蔓延升级。要学习和推广“枫桥经验”,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要严厉打击扰乱农村生产生活秩序、危害农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涉农犯罪,坚决打掉农村涉黑涉恶团伙,坚决打击暴力恐怖犯罪,有效防范应对外部势力的干扰渗透,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3年12月23日),习近平《论“三农”工作》,中央文献出版社2022年版,第102页

社会治理是一门科学,管得太死,一潭死水不行;管得太松,波涛汹涌也不行。要讲究辩证法,处理好活力和秩序的关系,全面看待社会稳定形势,准确把握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在具体工作中,不能简单依靠打压管控、硬性维稳,还要重视疏导化解、柔性维稳,注重动员组织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发动全社会一起来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4年1月7日)

平安是老百姓解决温饱后的第一需求,是极重要的民生,也是最基本的发展环境

——《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4年1月7日)

要深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坚决遏制严重刑事犯罪高发态势,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对突出问题要及时开展专项斗争,如对黄赌毒现象、黑社会性质犯罪等,露头就要打,不能让它们形成气候。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环境污染等重点问题,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扬言报复社会人员等重点人群,对枪支弹药、易燃易爆等重点物品,要强化治理和管理。

——《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4年1月7日)

要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健全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对社会舆情、治安动态、热点敏感问题的分析研判,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效防范化解管控各种风险,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对暴力恐怖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要全力防范、坚决打击。要完善反恐工作体系,加强反恐国际合作,筑起铜墙铁壁,对暴力恐怖活动发现一起、打掉一起。对各种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颠覆活动,要坚决防范和依法打击,决不能让他们起势、成势。

——《在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16年10月27日)

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加强社会治理制度建设,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加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加快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依法打击和惩治黄赌毒黑拐骗等违法犯罪活动,保护人民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

——《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2017年10月18日),《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外文出版社2020年版,第38-39页

要形成有效的社会治理、良好的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让人民群众安居乐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要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把资源、服务、管理放到基层,把基层治理同基层党建结合起来,拓展外来人口参与社会治理途径和方式,加快形成社会治理人人参与、人人尽责的良好局面。要坚持在法治轨道上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化解社会矛盾,以良法促发展、保善治,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广大人民群众共同追求,确保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

——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广东代表团审议时的讲话(2018年3月7日),《人民日报》2018年3月8日

近年来,政法综治战线认真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一手抓突出问题整治、一手抓社会治理创新,平安建设取得新成效。要更加注重联动融合、开放共治,更加注重民主法治、科技创新,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提高预测预警预防各类风险能力。要坚持问题导向,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要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制机制,加快建设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社会治理工作,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切实肩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

——就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作出的指示(2016年10月),《人民日报》2016年10月13日


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在社会基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机制,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完善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的基层治理平台,健全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提高市域社会治理能力。强化社会治安整体防控,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依法严惩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发展壮大群防群治力量,营造见义勇为社会氛围,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2022年10月16日),《求是》杂志2022年第2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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