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三雷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对行政村专业化管理村文书空缺岗位进行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选聘岗位及人数
计划选聘专业化管理的村文书2名。
02选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户籍在民勤县;
2.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农村工作,事业心责任心强,作风扎实,善于做群众工作;
3.具有大专(含高职)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11月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无违纪违法、涉黑涉恶等影响履职的其他情形;
7.无影响选聘和任职的其它问题;
8.同等条件下共产党员优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选聘对象: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涉及村霸、宗族恶势力、黑恶势力,群众反映强烈的涉黑涉恶人员;
3.有违背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或参与邪教组织、非法宗教活动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7.不具备正常履职身体条件,难以履行工作职责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参加选聘的其它情形。
03选聘程序
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开报名、联合审查、笔试、初选人员确定、考察与体检、确定聘用对象及公示、岗前培训及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4日至11月20日,共5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三雷镇人民政府南楼201办公室。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或者学校提供的本年度能毕业的证明);(2)近期2寸蓝底免冠照片2张。
(二)联合审查
根据报名信息以及应聘人员本人提供的有关证件,报县委组织部对应聘人员进行联合审查,坚决防止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受过刑事处罚、涉黑涉恶涉“村霸”、参加或组织非法宗族宗教活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等不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村干部队伍。联合审查不合格者取消选聘资格。
(三)笔试
1.若报名人数等于招考人数,直接确定人员;若报名人数超过招聘人数,采取考试方式进行录用。闭卷方式进行,分值100分。
2.笔试主要对报考者进行经济、法律、党建、公文写作、涉农知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相关知识的综合测试。
3.笔试时间、地点:以“美丽新三雷”公众号发布信息为准。
(四)初选人员确定
根据选聘大学生村文书计划,按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 1:3的比例确定初选人员,并向社会公布。若末位成绩出现并列时,同等条件下按以下优先级聘用:1.具有村干部工作经历人员;2.中共党员;3.优先选聘三雷镇户籍人员。若笔试成绩并列人员均不具备优先聘用条件时,通过加试确定(加试具体时间、地点、方式以公告为准)。
(五)考察与体检
根据笔试成绩,按选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初选人选进行考察。按照初选人员户籍所地,以镇为单位对初选人员德才素质和现实表现进行全面考察,广泛听取考察对象所在村或工作单位的意见建议,重点了解政治素质、道德品行等方面的现实表现。考察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在规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费用由体检人员自理。因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自动放弃考察或体检资格而形成的岗位空缺,从应聘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递补。
(六)确定聘用对象及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最终成绩,结合联合审查、考察和体检情况,提出拟选聘人员名单,经三雷镇党委审核后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对署名反映的问题由镇党委进行核实,查证属实不宜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形成的岗位空缺从应聘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递补。公示后,对无异议的人员确定为拟选聘人员。
(七)岗前培训及聘用
公示期满不影响选聘的,由三雷镇党委统一组织对选聘对象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安排到村开展工作,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镇党委考核合格的,由镇政府签订聘用合同。
04保障待遇
根据《甘肃省村级干部管理办法》和《民勤县村级干部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专业化管理村文书报酬由基本报酬+考核奖励报酬组成,并享受村干部养老保险相关政策。基本报酬按月发放,根据任职村人口数量,基本报酬每人每年30000元-31000元之间;考核奖励报酬年终一次性发放,优秀等次7210元,称职等次5210元。
05注意事项
1.本次公开选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培训,不收取报名费。
2.准考证是应聘人员笔试、体检等各环节的必备证件,请妥善保管。
3.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4.本公告由民勤县三雷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935-4121515
特此公告
中共民勤县三雷镇委员会
民勤县三雷镇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13日
来源:美丽新三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