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勤县公安局
关于新增电子抓拍设备
及部分测速设备名称变更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辖区道路车辆通行秩序,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及《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民勤县公安局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新增电子抓拍设备
569国道267公里700米与裕东公路(X500)丁字路口
抓拍违法行为: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驾驶机动车逆向行驶的;驾驶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
启用时间:即日起公示7天,于2024年11月15日0时正式启用。
二、变更名称的测速设备
因310省道(民昌公路)里程桩号变化,我局2024年9月6日《关于启用新增测速设备及电子抓拍设备的通告》相应名称变更,其它事项不变:
1、原名:310省道(民昌公路)29公里900米,变更为:310省道(民昌公路)30公里500米;
2、原名:310省道(民昌公路)33公里500米,变更为:310省道(民昌公路)34公里200米;
3、原名:310省道(民昌公路)44公里100米,变更为:310省道(民昌公路)46公里300米;
4、原名:310省道(民昌公路)47公里300米与昌宁镇镇区道路丁字路口(昌宁镇丁字路口),变更为:310省道(民昌公路)51公里400米与昌宁镇镇区道路丁字路口(昌宁镇丁字路口)
特此通告。
民勤县公安局
2024年11月7日
来源:民勤公安交警微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