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商学院关于开展
2023-2024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
评选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学生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激励学生争先创优、奋发成才,不断推进我校校风、学风建设。根据《北京工业大学耿丹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的要求,现国际商学院开展2023—2024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2023-2024学年正式注册的2023级、2022级、2021级学生
二、评选条件
(一)参评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德优良;
4.学习努力,积极进取;
5.具有较强的创新实践能力,在学业或科研创新、科技文化竞赛、志愿服务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二)申报资格
1.按时交纳学费、住宿费;
2.参评学年未受到学校纪律处分;
3.当学年所学必修类课程全部合格。
三、奖学金类型
(一)综合奖学金
1.参评一等奖学金的学生,综合测评成绩在前10%;
2.参评二等奖学金的学生,综合测评成绩在前20%;
3.参评三等奖学金的学生,综合测评成绩在前40%。
(二)特色奖学金
1.学习进步奖:旨在奖励不断进取,突破自我,取得明显自我提升与进步的学生;
2.社会服务奖:旨在奖励积极参加志愿、公共公益等社会服务工作,且表现突出的学生;
3.科技文化创新奖:旨在奖励积极参加创新创业、科技文化活动以及科技竞赛,且表现突出的学生;
4.国际视野拓展奖:旨在奖励积极参加国际化项目和服务工作,国际视野开阔,积极提升自身国际化交流水平的学生。
四、奖学金评选比例
(一)综合奖学金
1.一等奖学金,评定比例为本专业当学年在校学生总数的3%;
2.二等奖学金,评定比例为本专业当学年在校学生总数的6%;
3.三等奖学金,评定比例为本专业当学年在校学生总数的8%。
(二)特色奖学金
特色奖学金依据学校分配的名额44名,按照专业人数比例各专业组织评选,名额分配如下:财务24个、国贸6个、金融7个、市场7个。
五、评选办法
(一)综合奖学金
请关注各年级辅导员具体通知;
(二)特色奖学金
11月20日17:00前填报特色奖学金申报系统(https://www.wjx.cn/vm/rXnpbS4.aspx),并在要求的日期内将奖学金申请表和相关支撑材料(电子版)交给辅导员处,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为鼓励学生综合素质全面发展,进一步扩大获奖群体覆盖面,特色奖学金的学生应量不重复。
国际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11月18日
供稿 | 国际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编辑 | 王京
校对 | 李子玉
审核 | 考菲菲老师、刘妍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