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通知!全国范围内开展的资质换证、延续,逾期资质自动作废!

楼市   2024-11-29 09:18   北京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管)委,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有关中央企业:

  为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决定取消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企业可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换领有效期1年的相应专业资质证书工程勘察设计丙级、丁级资质换领相同专业乙级资质证书,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三级资质换领相同专业二级资质证书有关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按《已取消的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对照表》(见附件)换领相应专业等级资质证书。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未申请换领相应资质证书的,逾期自动作废。取得有效期1年资质证书后,企业应在该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按有关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申请延续。

  二、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企业,申请1年有效期资质证书的,企业应在资质证书1年有效期届满前,按有关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申请延续,经核查合格的颁发5年有效期资质证书。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未申请延续的,逾期自动作废。

      注意:近日住建部政务服务网弹窗提示,延续时间调整通知在资质有效期内6个月可以进行延续申报,也就是说从之前提前3个月开放延续端口,调整为现在的提前6个月开放延续端口。点击查看:资质有效期内6个月可以申报延续!

注:以上资质在规定时间内如未换证,资质将自动作废。取得有效期1年资质证书后,企业应在该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3-6个月前,按有关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申请延续。经核查合格的颁发5年有效期资质证书。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未申请延续的,逾期自动作废。

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未申请换领相应资质证书的,逾期自动作废。


二级资质延续要求:




二级资质延续的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资质证书有效期:企业需要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按有关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申请延续。如果取得有效期1年资质证书后,企业未在有效期届满前申请延续,资质证书将自动作废。


考核标准:在进行资质延续申请时,企业将接受考核,内容包括净资产、技术负责人、注册人员、职称人员、技术工人等主要人员数量和社保等方面。考核合格后,许可决定将同意换发5年有效期资质证书。


人员要求:多省份对二级资质的人员要求有具体规定,包括注册人员等。部分省份要求企业业绩或技术负责人个人业绩必须上四库一平台,且注册类及技术负责人等相关人员在资质申报过程中一年内存在频繁变更超过2次以上的,将纳入到重点核查对象。


申报要求:资质申报时,部级和省级资质必须满足一定标准,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企业在2024年年底前需要面对二级资质的延续和换领,建议提前做好相应人员储备,以确保资质顺利延续。同时,应密切关注各省政策的具体要求,以确保满足所有的延续和换领条件。


延续问答:

企业业绩不满足相应类别二级资质标准要求,如何办理换证后延续?

答: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内,企业业绩不满足相应类别二级资质标准要求的,可用技术负责人业绩申请重新核定,技术负责人经历、职称或执业资格等条件应满足相应类别二级资质标准要求,技术负责人个人业绩应满足相应类别三级资质标准要求。有效期届满后,企业可按照增项提交相关材料,企业资产、技术负责人应满足相应类别二级资质标准要求,注册人员、职称人员、技术负责人个人业绩等其他指标应满足相应类别三级资质标准要求。


注:关于省批资质延续各省延续政策要求要求不一,具体请以企业所在地本省主管部门通知为准。近期多省发文明确企业资质有效期于2024年12月31日前届满的应于2024年12月31日申请换证、延续,逾期资质将自动失效。

关于举办深度解读《住建部资质新政、资质审批管理、资质申报筹划、四库一平台、延续、资质核查、分立、吸收合并》实操专题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在当今竞争激烈且规范严谨的建筑行业领域,企业的资质犹如其立足市场、拓展业务的基石与通行证。随着行业政策的持续演进与完善,建筑企业资质审批管理细则日益精细复杂,四库一平台的运行也对企业业绩记录提出了更为严格与全面的要求。精准解读资质审批管理细则,是建筑企业洞悉政策导向、合规开展业务的关键前提。
      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相继颁发的《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2023]3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 建办市〔2023〕47号和《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项目信息管理通知》建办市函[2023]391号文件的有关内容,文件明确企业资质审批权限下放试点地区不再受理试点资质申请事项,将由住建部直接受理,同时还要求自2024年1月1日起,申请资质企业的业绩应当录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非平台业绩将不再作为有效业绩认定;特定于2024年12月在广州市举办“深度解读建筑企业资质审批管理细则、匠心谋划资质申报方案、全力攻克四库一平台业绩补录难题专题培训班”。
      本次专题培训,汇聚了行业内资深的政策解读专家、资质申报实战专家以及四库一平台技术权威,旨在为广大建筑企业提供一站式、全方位的知识与技能提升平台。通过系统的课程设置、深入的案例分析以及互动式的交流研讨,助力企业全面掌握资质审批管理的精髓,精心定制专属的资质申报方案,成功攻克四库一平台业绩补录的重重难关,实现企业在建筑行业的稳健发展与持续腾飞,此次宣贯培训全国范围内建筑业企业均可报名参会,报名不受区域限制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培训内容




(一)深度解析住建部、交通部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最新文件
1.《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制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解读;
2.《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解读;
3.《加强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项目信息管理的通知》解读;
4.《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解读;
5.《加强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和使用有关工作的通知》解读。
(二)重点讲解“加强资质审批管理”通知出台后,今后建筑业企业如何做好资质动态核查资质申报
1.建筑业企业如何应对各地建设主管部门的动态核查?核查哪些指标?
2.“新政策”下企业发生重组分立、合并、国企改制(含事业单位改制)以及跨省变更的,都考核哪些指标?
3.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延续申报的关键审核要素及注意事项。
(三)当下资质相关政策背景下,如何做好企业资质的发展规划和管理
1.企业在资质升级、增项等申报资料编制、组卷的具体操作及申报技巧;
2.资质改革背景下企业应如何做好资质战略规划布局?
3.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操作要领及申报、评审、现场核查等相关流程要求以及常见问题的防范;
4.结合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解读设计、施工资质相互申请;
5.资质延续的有关资质管理规定、资质标准要求及常见问题解析;
6.结合近两年申报案例剖析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过程中常见问题及易出错点,提高资质申报通过率。
(四)工程设计企业资质培训内容
1.申请由有关专业部门配合实施审查的企业资质,专业技术人员个人业绩需不需要入平台?
2.新政策后工程设计企业企业发生重组分立、合并、国企改制(含事业单位改制)以及跨省变更的,都考核哪些指标?
3.设计行业专业技术岗位学历专业要求介绍、交流;
4.设计企业资质现状及资质标准简介(含:资质分类、基本条件、业务范围、关键点说明);
5.工程设计资质在申报过程中的审查要点、注意事项及常见问题分析。
(五)四库一平台:
1.解读四库一平台业绩补录的相关政策和要求;
2.详细介绍建设工程企业业绩补录的流程,包括信息录入、审核、公示、勘误等环节注意事项;
3.如何围绕企业资质升级、招投标等工作需要做好企业业绩入库;
4.分析业绩补录过程中常见的问题,如信息不准确、资料不齐全等;
5.住建部负责审批的企业资质,其企业业绩如何才能满足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A级工程项目?已经入库的业绩如何提级?
6.申请由专业部门配合实施审查的企业资质,相关业绩有何特殊要求?
7.“新政策”下省外工程项目业绩录入技巧及注意事项。
8.公路资质在交通部出台“加强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和使用”后资质升级需要注意哪些细节?以平台业绩为准后,企业应如何做好升级?
(六)开设疑难问题解答环节,针对企业业绩录入、资质申报、动态核查及预警操作等疑难热点问题提供解决方案。 

培训对象




     本次培训全国范围内企业均可报名参加,报名不受区域限制,各地建设主管部门领导和有关行业协会领导及全国范围内建筑企业总经理、副总经理,负责资质主管及相关专员等均可报名参加。


培训时间




 2024年12月23日-25日
培训地点:广州市
23日为全天报到日,24至25日两天全天上课
报名后统一发送报到通知及乘车路线

培训费用




收费标准:3200元/人(费用含会务费、场地费、资料费、税费)等。住宿可协助预定,费用自理。


报名联系




联系人:周主任
电  话:13552687325(同微信)

    扫描二维码在线报名

如需详细文件请微信或来电索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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