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住建部通知!开展全国资质大核查!

楼市   2024-11-20 10:43   北京  

-----------以下是正文-----------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

文  号:建办市〔2024〕52号

发布时间:2024-11-20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管)委,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有关中央企业:

  为进一步完善“宽进、严管、重罚”的建筑市场监管机制,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工程质量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现就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核查对象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有关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以及实施意见,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对本部门负责审批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开展动态核查工作。其中,重点核查以下企业:

  (一)发生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事故,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转包、违法分包、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在资质申请中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

  (二)以告知承诺方式申请取得资质的企业;

  (三)聘用的职业资格人员被撤销或者吊销注册的企业;

  (四)聘用一年内变更注册单位2次及以上的职业资格人员的企业;

  (五)其他应当重点核查的企业。

  有关专业资质由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交通运输、水利、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开展动态核查。

  二、核查结果处理

  (一)标注“资质异常”。经住房城乡建设部动态核查不符合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的企业,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全国平台)上标注“资质异常”。经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动态核查不符合资质标准的企业,在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上标注“资质异常”,并推送至全国平台。

  (二)取消“资质异常”标注。作出标注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取消“资质异常”标注。被标注“资质异常”的企业,应当在作出标注后3个月内进行整改。整改期满后,作出标注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1个月内对其标注的企业进行复核,经复核符合资质标准的,取消“资质异常”标注。整改期满前企业完成整改的,可向作出标注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复核。

  (三)集中公示“资质异常”企业。对全国平台上被标注“资质异常”的企业,经复核仍不符合资质标准的,在全国平台上集中公示。

  三、核查结果应用

  (一)对被标注“资质异常”以及发生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事故,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转包、违法分包、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在资质申请中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对上述企业承揽的工程项目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增加检查频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及时予以处理。

  (二)被标注“资质异常”的企业,在被标注期间不得申请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许可事项。

  (三)工程建设单位应当结合实际,审慎选择被标注“资质异常”的企业承揽工程。

  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于每年12月底前向住房城乡建设部报送本地区开展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情况。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4年10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全国范围内建筑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内容解析暨资质申报筹划、四库一平台业绩补录》实操专题培训通知
2024年11月26日-28日(成都)

各有关单位:

     在当今建筑市场日益激烈的竞争环境中,建筑企业资质不仅是衡量企业实力、信誉与专业能力的重要标尺,更是企业参与大型项目招投标、拓展市场份额的必备条件。然而,随着建筑行业监管政策的不断调整和升级,资质管理、维护及业绩的有效记录与展示,成为了众多建筑企业面临的紧迫课题。

     为了深入贯彻国家关于建筑企业资质管理的最新政策精神,帮助企业准确理解和掌握住房城乡建设部相继颁发的《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2023]3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 建办市〔2023〕47号)和《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项目信息管理通知》(建办市函[2023]391号)文件以及现行资质管理规定、资质标准等有关内容,特定于2024年11月在成都市举办“建筑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内容解析暨资质申报筹划、四库一平台业绩补录实操专题培训班”。

       本次培训将围绕建筑企业资质管理的全链条,从资质申请、日常维护、升级策略到业绩的精准记录与有效展示,进行全面而深入的剖析与指导,并针对企业可能遇到的疑难问题提供解决方案指导;助力建筑企业在新时代的浪潮中稳健前行,为广大学员搭建一个学习交流的高端平台,帮助企业管理者、项目负责人及资质管理人员全面了解并掌握最新的资质政策动态,优化企业资质结构,增强市场竞争力。此次宣贯培训全国范围内建筑业企业均可报名参会,报名不受区域限制。

一、培训内容    

(一)《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关键内容解读与分析;

(二)住建部及交通部最新政策深度解读;

(三)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延续申报的关键审核要素及注意事项;

(四)企业资质重组分立、吸收合并、改制、重新核定、跨省变更等申报技巧及注意事项;

(五)企业资质动态核查考核要点及注意事项;

(六)新政下住建部审批的资质申报技巧及审查要点;

(七)结合案例剖析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过程中常见问题和高频出错点,提高资质申报通过率;

(八)四库一平台:

1.关于加强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工程项目信息入库管理工作通知解析;

2.如何围绕企业资质升级工作需要做好企业业绩入库;

3.非房建、市政类项目业绩认定相关要点及注意事项;

4.建设工程企业业绩补录、信息勘误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

5.工程项目业绩补录如何进行规划;

6.业绩补录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以具体省份为案例实操指导)

(九)开设疑难问题解答环节,针对企业业绩、个人业绩申报、动态预警操作等疑难热点问题提供解决方案。

二、培训对象

     本次培训全国范围内企业均可报名参加,报名不受区域限制,各地建设主管部门领导和有关行业协会领导及全国范围内建筑企业总经理、副总经理,负责资质主管及相关专员等均可报名参加。 

三、培训时间、地点

      2024年11月26日-28日(成都市)

26日为全天报到日,27至28日两天全天上课

四、培训费用 

收费标准:3200元/人(费用含会务费、场地费、资料费、税费)等。

五、报名联系

联系人:周主任

电  话:13552687325

报名后统一发送报到通知及乘车路线

    扫描二维码在线报名

如需详细文件请微信或来电索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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