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通知:业绩录入四库一平台问题的答复!

楼市   2024-11-30 09:14   北京  

问题1:

工程项目信息录入具体参考哪些标准,哪些信息为必填信息?

  • 答复:

    答:工程项目信息录入参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数据标准的通知》(建办市〔2018〕81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项目信息管理的通知》(建办市函〔2023〕391号)文件。

  • 问题2:

    工程项目信息完整性如何保障?

  • 答复:

    答:针对历史竣工业绩补录,企业应按项目实际情况,一次性将各环节信息填报完整;针对在建项目,企业应结合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求,对各环节进行信息填报;针对已报送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项目,建议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平台根据项目参建单位实际情况,提供环节补录通道。

  • 问题3:

    工程项目在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平台可以查到,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不到,如何处理?如何避免此类问题?

  • 答复:

    答:出现上述情况,可能存在的问题是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平台没有将相关数据推送到中间库。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只接收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平台推送至中间库的工程项目数据。

    • 问题4:

      非房建、市政类业绩如何认定?

    • 答复:

      答: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平台业务处室不负责非房建、市政类工程业绩认定。非房建、市政类工程业绩的认定环节由资质审批部门负责。非房建、市政类工程中的矿山、电力、化工、冶金、石化等工程业绩由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确认项目立项、开工报告、竣工验收等环节信息真实性即可录入。

    • 问题5:

      一些专业承包业绩,比如装饰装修中的家装业绩;改扩建(不涉及总包的)项目,如:消防、幕墙、机电、智能化等业绩,如何入库?

    • 答复:

      答:专业承包业绩录入规则由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可参考如下要求:(1)建设单位直接发包的,可按照施工总包业绩直接录入项目立项信息、合同信息、竣工验收信息、企业业绩技术指标信息表、个人业绩信息表;(2)由施工总包单位发包的,需与总包项目进行关联,先由施工总包单位录入项目立项信息、合同信息、竣工验收等信息,专业承包业绩选择施工总包单位信息后,再补充专业承包业绩信息。

    • 问题6:

      分包业绩是否明确上四库一平台?

    • 答复:

      答:是。《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项目信息管理的通知》(建办市函〔2023〕391号)文件中明确除公路、水运、水利、通信、铁路、民航等以外的工程业绩均需录入,包括总承包业绩、专业承包业绩、工程分包业绩、专项工程业绩等。

    • 问题7:

      人员的业绩怎么录入审核定级,是由企业办理企业业绩时一并办理,还是由个人单独申请?

    • 答复:

      答:个人业绩与企业业绩需要关联,企业业绩申报时应同时申报个人业绩,个人业绩不能单独申报。考虑到个人知情授权等因素,建议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设置个人业绩需由个人确认。

    • 问题8: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项目信息管理的通知》中新增的个人业绩信息表怎样填写,或者应该根据哪个环节信息对应生成?

    • 答复:

      答:新增的个人业绩信息表与企业业绩技术指标信息表进行关联,与企业业绩技术指标同步填写,重点填写个人承担的角色。

    • 问题9: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项目信息管理的通知》中新增加了“工程项目规模等级及详细技术指标”模块,如何填写?

    • 答复:

      答:详细技术指标按照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工程监理对应的资质标准中项目规模技术指标要求填写。

    • 问题10:

      工程项目信息认定哪些为必填环节信息?

    • 答复:

      答:房建、市政类工程项目业绩必填环节信息包括:项目立项、施工图审查(勘察设计企业必填)、施工许可(施工、监理企业必填)、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备案。非房建、市政类工程项目业绩必填环节信息包括:项目立项、开工报告、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备案。

    • 问题11:

      业绩补录的截止时间?如果超期是否允许补录?

    • 答复:

      答: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项目信息管理的通知》(建办市函〔2023〕391号)文件要求,2023年底前已竣工验收的工程项目,企业应在2024年12月31日前向项目所在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出补录申请。对于在建的房建、市政工程项目及矿山、电力、化工、冶金、石化等非房建、市政工程项目,2024年9月1日前发施工许可或开工报告的需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录入。按照391号文件要求,历史竣工业绩需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补录,2025年1月1日不再补录2024年9月1日前开工项目。

    • 问题12:

      业绩补录范围包括哪些?

    • 答复:

      答:具体业绩补录包括房建、市政类工程业绩;除公路、水运、水利、通信、铁路、民航等以外的矿山、电力、化工、冶金、石化等工程业绩。公路、水运、水利、通信、铁路、民航等专业工程业绩由住房城乡建设部与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工业和信息化部、铁路局、民航局等专业部门相应业务系统进行数据共享。


    • 关于举办深度解读建筑企业资质审批管理细则、匠心谋划资质申报方案、全力攻克四库一平台业绩补录难题专题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在当今竞争激烈且规范严谨的建筑行业领域,企业的资质犹如其立足市场、拓展业务的基石与通行证。随着行业政策的持续演进与完善,建筑企业资质审批管理细则日益精细复杂,四库一平台的运行也对企业业绩记录提出了更为严格与全面的要求。精准解读资质审批管理细则,是建筑企业洞悉政策导向、合规开展业务的关键前提。

      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相继颁发的《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2023]3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 建办市〔2023〕47号和《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项目信息管理通知》建办市函[2023]391号文件的有关内容,文件明确企业资质审批权限下放试点地区不再受理试点资质申请事项,将由住建部直接受理,同时还要求自2024年1月1日起,申请资质企业的业绩应当录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非平台业绩将不再作为有效业绩认定;北京中建政研信息咨询中心联合北京建企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定于2024年12月在广州市举办“深度解读建筑企业资质审批管理细则、匠心谋划资质申报方案、全力攻克四库一平台业绩补录难题专题培训班”。本次专题培训,汇聚了行业内资深的政策解读专家、资质申报实战精英以及四库一平台技术权威,旨在为广大建筑企业提供一站式、全方位的知识与技能提升平台。通过系统的课程设置、深入的案例分析以及互动式的交流研讨,助力企业全面掌握资质审批管理的精髓,精心定制专属的资质申报方案,成功攻克四库一平台业绩补录的重重难关,实现企业在建筑行业的稳健发展与持续腾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深度解析住建部、交通部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最新文件

      1.《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制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解读;

      2.《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解读;

      3.《加强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项目信息管理的通知》解读;

      4.《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解读;

      5.《加强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和使用有关工作的通知》解读。

      (二)重点讲解“加强资质审批管理”通知出台后,今后建筑业企业如何做好资质动态核查资质申报

      1.建筑业企业如何应对各地建设主管部门的动态核查?核查哪些指标?

      2.“新政策”下企业发生重组分立、合并、国企改制(含事业单位改制)以及跨省变更的,都考核哪些指标?

      3.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延续申报的关键审核要素及注意事项。

      (三)当下资质相关政策背景下,如何做好企业资质的发展规划和管理

      1.企业在资质升级、增项等申报资料编制、组卷的具体操作及申报技巧;

      2.资质改革背景下企业应如何做好资质战略规划布局?

      3.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操作要领及申报、评审、现场核查等相关流程要求以及常见问题的防范;

      4.结合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解读设计、施工资质相互申请;

      5.资质延续的有关资质管理规定、资质标准要求及常见问题解析;

      6.结合近两年申报案例剖析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过程中常见问题及易出错点,提高资质申报通过率。

      (四)工程设计企业资质培训内容

      1.申请由有关专业部门配合实施审查的企业资质,专业技术人员个人业绩需不需要入平台?

      2.新政策后工程设计企业企业发生重组分立、合并、国企改制(含事业单位改制)以及跨省变更的,都考核哪些指标?

      3.设计行业专业技术岗位学历专业要求介绍、交流;

      4.设计企业资质现状及资质标准简介(含:资质分类、基本条件、业务范围、关键点说明);

      5.工程设计资质在申报过程中的审查要点、注意事项及常见问题分析。

      (五)四库一平台:

      1.解读四库一平台业绩补录的相关政策和要求;

      2.详细介绍建设工程企业业绩补录的流程,包括信息录入、审核、公示、勘误等环节注意事项;

      3.如何围绕企业资质升级、招投标等工作需要做好企业业绩入库;

      4.分析业绩补录过程中常见的问题,如信息不准确、资料不齐全等;

      5.住建部负责审批的企业资质,其企业业绩如何才能满足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A级工程项目?已经入库的业绩如何提级?

      6.申请由专业部门配合实施审查的企业资质,相关业绩有何特殊要求?

      7.“新政策”下省外工程项目业绩录入技巧及注意事项。

      8.公路资质在交通部出台“加强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和使用”后资质升级需要注意哪些细节?以平台业绩为准后,企业应如何做好升级?

      (六)开设疑难问题解答环节,针对企业业绩录入、资质申报、动态核查及预警操作等疑难热点问题提供解决方案。

      二、培训对象 

      各地建设主管部门领导和有关行业协会领导及建设工程企业(施工、设计)总经理、副总经理,负责资质主管及相关专员等。

      三、培训时间、地点

      2024年12月23-25日(23日全天报到)  广州市

      四、培训费用

      收费标准:3200元/人(费用含会务费、场地费、资料费、税费)等,会议期间住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五、交费方式:银行汇款或转账

      账户名称:北京中建政研会议服务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西四支行

      账号:11001007200053004308

      六、报名联系

      联系人:周老师

      电话:13552687325(同微信)

      【报名后统一发具体报到通知和乘车路线


      欢迎咨询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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