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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城市管理执法电子监控设备设置点的公告
为实现城市管理远程监管、快速执法,从而不断提升城市管理能力,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城市管理执法办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要求,奈曼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在大镇主城区主要街路安装城市管理执法电子监控设备,这些监控设备将用于对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等涉及城市管理执法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取证、抓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一条之规定,本着公开、公正、透明执法的原则,现将该43个监控的设置地点等信息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自2024年11月21日至2024年11月29日。大镇主城区43处城市管理电子技术监控设备点位设置情况如下:
1.青龙山路南入口
2.青龙山路南出口
3.东兴公园过桥南
4.苇莲苏路农机市场西门
5.孟家段大街西(泰丰悦熙原著小区西北角)
6.福西路与迎宾大街—路口
7.察哈尔大街与治安北路—路口
8.奈曼大街与东兴公园北
9.工业路与察哈尔大街—路口
10.奈曼大街森林公园北
11.大沁路气象局北
12.察哈尔大街与明仁路北—路口
13.辽河大街东段出入口
14.苇莲苏路北端
15.三中东北角
16.察哈尔大街与自来水公司—路口
17.八仙筒路枫林花语小区东
18.东明街与清河路—路口
19.高速连接线与金园路—路口
20.高速连接与外环—路口
21.辽河大街西段(高速交警南)
22.青龙山路与东明街—路口西侧
23.富民社区(原先锋砖厂)
24.东区和谊大街东端
25.东区和谊大街西端
26.工业路南出口
27.城东新村西
28.东明街与土城子路—路口
29.哈达转盘南侧
30.哈达转盘北侧
31.王府街与大沁路—路口
32.辽河大街与青龙山路—路口
33.辽河大街与沙日浩来—路口
34.高速连接线与兴柏路—路口
35.高速连接线与蒙东路—路口
36.青龙山路与察哈尔大街—路口
37.奈曼大街西双合出入口
38.东兴公园过桥北
39.王府街新天地4号门
40.新华书店门口
41.人民广场舞台
42.人民广场东门
43.双拥广场西
公示期结束后,奈曼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将正式启用这批监控设备。采集到的现场图片和数据等资料,今后将作为我局在执法过程中固定当事人违法事实、作出行政处罚的证据。
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等法律法规,共同创造干净、整洁、有序、安全的城市环境。
奈曼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11月21日
来源:奈曼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编辑:岳佳欢
初审:李子阳
审核:王爱国
终审:闫春岭
广而告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