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我国人工智能核心产业市场规模达5784亿元人民币,五年复合增速达20.38%。初步估算,2024年我国人工智能核心产业市场规模将达到6964亿元。人工智能已经逐渐走进了我们的工作与生活,与此同时,人工智能也给司法实践带来了一系列全新的问题。
吴汉东,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文澜资深教授,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国家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研究基地、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研究基地、国家版权局国际版权研究基地主任,兼任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法学学部委员、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小组成员、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咨询专家。
吴汉东教授提出,人工智能知识产权领域的两个疑难问题是人工智能构成要素问题以及人工智能生成物问题,二者在当前的法学研究中处于前沿地位,对未来法律实践和产业发展具有深远意义。
吴汉东教授从数据财产赋权方面进行了深入剖析。在人工智能发展进程中,数据财产赋权需综合考虑正当性、合理性和可行性。正当性需从法律伦理和社会发展需求考量赋权的必要性;合理性要求平衡各方利益以确定权利内容与范围;可行性涉及制度设计与实施成本等操作层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七条为数据财产赋权提供了专门立法依据,“数据二十条”等政策文件奠定了政策思想基础,欧盟数据法等国际立法经验也提供了有益借鉴。
同时,数据财产保护的司法实践涵盖数据行为规制(本体)、可赋权性(客体)以及竞争性关系(主体)等问题。数据权利分置的基本架构中,数据制作者享有有限排他的使用权,数据来源者拥有访问、携取的使用权,数据使用者则通过对价许可获得使用权。
通讯员 | 何卓岚
责编 | 谭静宜
编辑 | 许晓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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