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办法》总体延续了历年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公告的主要内容,对汇算的内容、适用情形、办理时间、办理方式、办理渠道、申报信息、资料留存、受理机关、退(补)税办理等进行明确,并对无需办理汇算、个人养老金税收优惠、优先退税服务等情形进行了说明。
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有关负责人介绍,2019年起,我国开始实施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新个人所得税制。2019—2023年,税务部门每年均发布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明确汇算相关事项,五次汇算整体平稳,出台更加稳定成型的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管理办法已具备条件。
《办法》结合近几年的服务和管理实践,将其中实施效果明显、纳税人感受较好的举措以制度形式予以固化,进一步健全汇算服务管理体系。比如,将税务机关提供申报表项目预填服务、汇算初期预约办理服务以及对符合汇算退税条件且生活负担较重的纳税人的优先退税服务等举措写入《办法》,方便纳税人快捷办理汇算;再如,《办法》基于部分纳税人在汇算期间对自身收入纳税情况的疑问,对存在身份被冒用等情况的,税务机关提供异议申诉渠道。
以2024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为例,本次汇算将于2025年3月1日开始。有在3月1日至20日期间办理汇算需求的纳税人,从2月21日起,即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进行预约。在这之前,纳税人应按《办法》规定做好相应准备。
来源 | 央视新闻客户端
编辑 | 钟丹丹
校对 | 黎 颖
审核 | 文 波
监制 | 胡加宁
出品 | 玉林市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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