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区委批准,按照区委巡察工作部署安排,区委巡察三组自2024年10月12日起对区妇联(含泉秀实验幼儿园、东美实验幼儿园)开展为期40天左右的常规巡察。
巡察的主要对象是区妇联(含泉秀实验幼儿园、东美实验幼儿园)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巡察组将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部署要求,深入落实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坚持贯彻巡视工作方针,坚守政治巡察定位,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紧扣区妇联(含泉秀实验幼儿园、东美实验幼儿园)职能责任,按照“四个聚焦”监督标准,重点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聚焦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深入查找政治偏差,切实发挥巡察的政治导向、政治监督作用,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提供坚强保证。巡察组主要通过书面听取工作汇报,与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干部个别谈话,受理反映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主要负责人、重要岗位领导干部(均含已离退休、已调离、非中共党员)涉嫌违纪或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抽查核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情况,向有关知情人询问情况,调阅、复制有关文件资料,召开座谈会,列席有关会议,下沉了解情况,提请有关单位予以协助等方式,开展巡察监督,并对干部、群众反映的党员领导干部重要问题线索进行深入了解。
巡察组设专门值班电话:18876561305(受理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8:00-18:00);设立专门邮政信箱:泉州市邮政专用信箱A042号,同时在区妇联(含泉秀实验幼儿园、东美实验幼儿园)办公场所设立联系信箱(树脂大楼8楼电梯出口、东美幼儿园大门右侧、泉秀幼儿园外墙园务公开栏旁)。
根据巡察工作要求和巡察工作职责,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区妇联(含泉秀实验幼儿园、东美实验幼儿园)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由区妇联(含泉秀实验幼儿园、东美实验幼儿园)和有关部门处理。同时,干部群众可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提交反映问题。
特此公告。
区委巡察三组
2024年10月12日
转自:丰泽妇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