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登记范围
永商镇新河村、文山村、季河村、金龙村、邓公社区、罗山村、何店村。
二、
登记对象
学校服务范围内秋季开学前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户籍适龄儿童和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服务范围内全额持有住房的适龄儿童。
三、
网上信息采集
2023年5月8日至19日,成都市内户籍适龄儿童家长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网上信息采集。
四、
现场登记
01
第一批次:户籍类
5月22日——5月23日,户籍类入学材料现场审核。
户籍在新津区邓双学校登记范围内的适龄儿童,由法定监护人持户口簿和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邓双学校进行资料审核。
02
第二批次:住房类/拆迁类
5月24日——5月25日,住房类/拆迁类入学儿童预登记。
法定监护人在新津区邓双学校登记范围内购有住房的适龄儿童,由法定监护人持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本人身份证和住房材料(指法定监护人全额持有的不动产权证、房产证或《房屋信息查询记录表》,任一即可,建议尽量提供《房屋信息查询记录表》)原件及复印件,到邓双学校进行预登记。
再婚家庭继子女以非直系亲属一方房产入学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结婚证、离婚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
适龄儿童属于拆迁安置到我校招生范围内的,由法定监护人持户口簿、身份证、拆迁安置协议(适龄儿童属于拆迁安置对象的)原件及复印件到邓双学校进行预登记。
五、
温馨提示
1、户口簿复印件格式:
(1)将户口簿首页(有详细住址的一页)和孩子信息的一页印在同一张A4纸上(户口簿首页在上方,孩子信息的一页在下方)。
(2)父亲和母亲的户口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父亲的一页复印在上,母亲的那页在下。父母的户口本没有和孩子的在一个户口簿上的照样要印父母的户口页)
(3)复印件空白处写上父母的电话号码,方便学校联系和注册用。
2、《房屋信息查询记录表》
可通过“天府市民云APP→住在成都→个人房屋信息→房屋信息查询记录”查询打印。
3、登记工作结束后,户籍从外地迁入或因其他各种原因未按时登记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 END —
编辑:王二妹
初审:蔡建蓉
终审:叶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