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调!山西省最低工资标准公布

政务   2025-01-04 09:58   山西  

1月2日,山西省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自2025年1月1日起,将我省全日制用工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一类2150元、二类2050元、三类1950元。

根据《最低工资规定》(劳动保障部令21号)和《山西省最低工资规定》(省政府令第218号)精神,结合我省经济发展实际,并综合考虑社会保障和住房公积金等因素,省人民政府决定对现行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将全日制用工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一类2150元、二类2050元、三类1950元。

同时,相应提高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依次为一类12.4元、二类11.8元、三类11.2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依次为一类23.2元、二类22.1元、三类20.9元

二、我省最低工资标准,为剔除下列各项后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货币性工资:

  • 加班加点工资;

  • 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和行车等特殊工作环境和条件下的津贴;
  • 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 调整后最低工资标准自2025年1月1日起实行


附:山西省最低工资标准



来  源:山西省人民政府

编  辑:张智超

审  核:张志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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