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新泉整训纪念馆景区及周边精细化管理,助推“中国新泉 整训小镇”建设,现就新泉整训纪念馆景区范围内游客集散中心停车场收费及禁止摆摊设点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根据《连城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新泉红色风情小镇游客集散中心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的标准批复》(连发改价管〔2024〕7号)精神,进入集散中心停车场的机动车辆应当在划定的停车泊位有序停放,自觉接受现场人员管理,离场时按规定扫码缴交相关费用,保障车辆进出顺畅。游客集散中心停车场将于2024年12月1日零时起收费。
二、禁止任何个人或团体在新泉整训纪念馆景区范围内摆摊设点,经营售卖有关商品。对多次违规摆摊设点且拒不配合整改的流动商贩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采取警告或罚款等行政处罚措施给予处罚,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按规定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三、景区周边住户严格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增强环境卫生意识,禁止乱堆乱放,及时清理垃圾及杂物,自觉维护景区周边环境卫生和镇容秩序。
四、对恶意破坏公共设施的行为,处按设施原价格的三倍价款赔偿,对恶意扰乱景区秩序,拒绝、阻碍执法人员对景区秩序管理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特此公告!
附:游客集散中心停车场收费标准
连城县新泉镇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21日
附
游客集散中心停车场收费标准
一、收费标准
备注:小型车指9座以下的客车,总质量4500kg以下的货车;中型车指9座以上至19座(车长小于6米)的客车,总质量12000kg以下的货车。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免收机动车停车服务费:
1.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和执行公务且喷有执法标志的行政执法车辆;
2.执行应急抢险救灾任务的车辆;
3.由持残疾证的残疾人本人驾驶的合法残疾人专用车辆。
二、为满足周边居民停车服务需求,停车场采取月卡(100元/月)、年卡(1000元/年)等灵活措施。
来源/玉带环珠 美丽新泉
编辑/BLX_ 审核/燕子 终审/枯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