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文史】赤峰县立初级中学创建前后(四)

文摘   2024-12-31 07:47   内蒙古  
建立中学的艰苦努力
赤峰虽然建起了一批小学,但中学却相对滞后。

其实,中学教育在热河很早就已经起步。清光绪二十九年正月(公元1903年),清廷正式批准热河都统锡良在承德肇建“热河中学堂”,始开热河现代中学教育之先河。随后于光绪三十年(1904年)朝阳又建立朝阳府中学堂。两所中学堂的建立,使赤峰与以上两地的教育形成了巨大的落差。

作为热河地区经济中心的赤峰,人口稠密,现代小学教育与承德和朝阳同时起步,而小学校数量还要高于承德和朝阳。没有中学,一批批高等小学校毕业的学生不能在本地升学,只能去天津、北平、保定、承德上中学。以当时的交通条件,不要说步行,即使乘坐马车去承德也要走四至五天时间,致使许多学生由于交通不便、难以承受高额费用等原因,而失去了升入中学的机会,能去外地读中学的学生少之又少。在这种情况下,赤峰县官商各界危机感日重,并逐渐形成了创办中学的共识。

宣统三年(公元1911年),赤峰县公署就已经开始采取绅商募捐的形式为筹建赤峰县中学筹款。现存档案记载,1915年5月16日,皮毛店行义成店执事人郝文常等致赤峰县公署,请求缓交筹建中学捐款:“自清代宣统三年正月间公同会议,每年愿报捐赤平松银千两,以为中学堂底款……按数报捐四载于兹,讵料去岁欧西战争日见紧急,商等生理因之日形萧索……店中只见货来不见货去,驮户支用存货钱项几于取借无门,而报捐中学底款又值春季交纳之期……所幸中学尚未开办,前交捐款仍属存储生息,缓期再交当不至于中学进行有碍……”县公署批示:准缓至夏季一同缴纳。可见当时筹款是多么不易,建立一所中学实在艰难。

直到民国11年(公元1922年)3月,赤峰县劝学所长徐继宗等人才首次呈请热河道尹,要求在赤峰县创立中学,并获得批准,但成立中学的款项则由当地自行筹措,后因办学资金不足而停止。民国12年(公元1923年)6月,赤峰县杨子彬、支栋发起,共有绅商各界25人联合签名至赤峰县知事戚廷瑄,恳请建立赤峰县中学。7月,热河都统准予筹建,将赤峰县高等小学升级为中学,用民国11年发行公债4.8万元(银圆)作为办学底款,每年可给利息3500元作为长年经费,不足部分由车牌捐补充。赤峰县公署拟任孙品璋为赤峰县初级中学校长,11月开始招生。但由于种种原因,推迟到了1924年8月才正式开学。原赤峰县高等小学校甲班共19名毕业生成为了赤峰县初级中学首届学生,乙班和丙班学生则根据个人志愿分配到其他小学继续读书。

至此,赤峰县绅商各界有识之士齐心协力、百折不挠,历尽二十年不懈努力,终于使赤峰县初级中学得以建成,多年的梦想终于变成现实。此后,这所中学生生不息,延续百年,赤峰的中等教育也以此为契机不断发展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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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自:赤峰文史
一审丨冷   雪
二审丨张书源
终审丨刘爱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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