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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各地、各部门行业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积极性,进一步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近日,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印发了《关于通报表扬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的通知》,对1793个表现突出的单位和1556名表现突出的个人予以表扬。其中,靖安县中源乡人民政府获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的单位。
“八五” 普法规划实施后,中源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法治思想为指导,将普法融入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开展依法治理活动,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聚焦主体责任,细化责任清单
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内容,乡党委担起主体责任,成立依法治乡领导小组,明确目标任务责任人,定期开会推进,压实责任。同时,加强分管、工作责任,统筹多部门力量,项目化推动普法工作。还将其纳入各村和机关办绩效考核,督促指导,保证实效。
突出重点领域,提升普法质效
坚持普法与依法治理的精细和针对性结合,发挥领导干部带头作用,完善党委中心组学法和党委书记讲法制度,增强干部依法决策、管理能力。针对青少年,组建 10 人普法志愿者队伍,结合多种主题活动开展 20 余次法治实践,培养其法治素质。围绕中源避暑旅游特色,组织民宿业主集中培训,聘请讲师为 740 余名业主普及法律知识,促进民宿产业依法发展。
聚焦普法三问,营造法治氛围
将 “法律明白人” 培育选任和作用发挥作为法治乡村建设关键,通过 “选”“培”“用” 组建 176 人的基层普法队伍。利用多种场所,将营造法治氛围与完善服务、化解纠纷一体推进,采取 “点单式” 说法、“说理式” 执法、“订单式” 学法,用 “乡土话” 以案释法,开展 38 场次院坝说法,形成良好氛围,构建 “普法 + 服务”“普法 + 治理” 合力,打通普法为民 “最后一米”。
(来源:靖安司法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