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这场“新雨”行动,入选典型案例!

政务   2024-11-06 20:24   广东  


近日

法制日报社联合

中国政法大学律师学研究中心

举行第三届中国律师公益

(社会责任)典型案例发布会


其中

深圳市福田区司法局

牵头发起的

 “打造青少年普法‘新雨计划’” 

项目表现突出

荣膺“公益法律服务

协同创新典型案例”殊荣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 

福田这场持续十年的“新雨”

不仅滋润福田,还洒向全国

↓↓↓



十年来

“新雨计划”如何推陈出新

让“法律幼苗”

在青少年心中茁壮成长?

跟着小福一起了解~


丰富实践

广泛实施青少年普法“新雨计划”


“新雨计划”是由福田区司法局(区普法办)联合福田区教育局、共青团福田区委及公益社会组织维德法律服务中心共同策划并实施的一项青少年普法创新举措。


该项目自2014年4月启动,引入社会力量,形成了政府主导、社会力量承接,多元主体参与的青少年普法工作新格局,打造了一支专业校园普法志愿讲师团,创新开发课件体系,采用小班制、参与式和体验式的课堂教学形式,打造基础课程、主题课程及实践活动三大板块,致力将“有意义”的普法课讲得“有意思”。


截止目前,已覆盖深圳市190余所中小学,由1000余名普法志愿者担任讲师,累计开展线上线下法治教育活动9189场次,活动惠及学生超过50万人次;推广至全国31个省、399个市/县(区)的1900多所中小学校,累计讲授法治课近8.8万堂,受益学生人数超过380万人次



“新雨计划”在走进全国各地的过程中,结合各地特色,因地制宜,形成多种发展模式,为更多青少年提供内容生动有趣、交互性强的普法课堂,以优质法治教育资源浸润童心。


“福田模式”——

适用于法律专业人士资源丰富地区,普法志愿讲师兼职教师授课。


“汶川模式”——

适用于法律专业人士资源较少的城镇地区,普法志愿讲师+教师线下合作授课。


“沪江模式”——

适用于缺乏法律专业人士资源、具备开展直播条件的农村地区,普法志愿讲师+教师互联网线上合作授课。


“春晓模式”——

适用于没有法律专业人士资源、基础设施较为落后的农村地区,普法志愿讲师下乡支教兼职教师授课。


“蓝山模式”——

适用于法律专业人士资源较少、互联网设施较为发达的城镇地区,“线下培训+线上辅导”学校教师授课。


创新引领

升级打造“一班一员”

校外法治辅导员项目


2022年6月,“新雨计划”推出2.0版——“一班一员”校外法治辅导员项目。



该项目引入优秀普法志愿者担任校外法治辅导员,每人每学年为本班学生及教师讲授6-8节普法课,有效缓解了法治副校长人力资源紧张、时间受限等问题。


“一班一员”项目已在深圳福田区的24所学校、529个班级落地实施,法治辅导员累计讲授普法课2599堂,惠及学生逾12万人次,荣获“凤凰网”行动者联盟2023年度十佳公益项目。



2024年春季学期,11位优秀普法志愿者为喀什市第26中学担任远程法治辅导员,线上讲授青少年普法课程68节,并为18个班级的家长举办线上“反欺凌家长沙龙”。


成果丰硕

形成全国首个青少年普法地方标准


在深圳市司法局的指导下,福田区司法局总结实践经验,形成了全国首个青少年普法地方标准——《青少年普法工作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于2022年7月由标准管理部门正式发布。



《指南》将6岁至18岁青少年作为主要普法对象,并根据青少年不同年龄段的特点,从国家观念、法律意识、行为习惯、社会常识四个维度,针对性设计普法内容,实现分层次、全覆盖、有成长性的青少年普法框架。


未来,福田区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关于“改进法治宣传教育”“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的工作部署,继续秉持初心,不断深化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内涵与外延,以高标准普法课程促进未成年人“高质量成长”,以高标准公共法律服务惠及辖区群众,全力提升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法治深圳、平安深圳建设贡献福田力量!



-END-


编辑 | 劳子殷

校对 | 蔡诗妍、廖静文、周晓媛、魏实金

审校 | 庄媛

监制 | 周常

信息来源 | 福田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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