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赏金10%】看到这名男子,请举报

民生   2024-11-14 17:16   贵州  








为确实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诚信机制的建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若干意见》第一条第5项之规定,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本院对以下被执行人予以公告:

     

被执行人:袁义金,男,1977817日出生四川省简阳市简城镇西街188号,公民身份号码51102719770817****
执行案号:2024)黔27013875  
执行金额借款本金89782元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等
赏时限:自发布之日起一年内,悬赏有效期外提供线索的,不予支持悬赏奖励。
奖励方式:除本院已掌握的被执行人财产情况,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袁义金的财产线索及下落情况,经法院查证并执行全部到位的,申请执行人将提供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作为报酬。
若举报线索相同,以最先举报的为准。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员的身份及其提供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举报电话:0854-8622173 莫法官
举报间: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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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被执行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人民法院书面申请发布悬赏公告查找可供执行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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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都匀市人民法院
编辑/小黄莺 审校/岳大铮 张云莎 审核/赵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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