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14日,独山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三都水族自治县原三级调研员王炳银受贿一案,对被告人王炳银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五万元;对案涉受贿赃款总计人民币134万元,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16年至2021年期间,被告人王炳银利用担任三都县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三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职务上的便利, 为他人在电教设备、图书采购以及道路建设项目审计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贿赂共计134万元。
看黔南
2024年11月14日,独山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三都水族自治县原三级调研员王炳银受贿一案,对被告人王炳银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五万元;对案涉受贿赃款总计人民币134万元,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16年至2021年期间,被告人王炳银利用担任三都县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三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职务上的便利, 为他人在电教设备、图书采购以及道路建设项目审计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贿赂共计13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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