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民政厅、中共云南省委社会工作部印发《云南省推动社区慈善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提出积极发展社区慈善,引导慈善资源向基层流动,充分发挥社区慈善植根于基层、直接面对和服务基层群众的优势,弘扬普及慈善文化,培育公众慈善意识,壮大社区慈善主体,打造社区慈善阵地,创新社区慈善方式,畅通社会成员参与社区治理的途径,促进基层治理和社会发展更好相适应。
就如何推动社区慈善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明确了五项主要任务。
第一,完善社区慈善发展机制。坚持党建引领,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以党建带动社区慈善发展,促进基层党建工作与社区慈善发展深度融合,持续开展党建+社区慈善建设;强化部门协同,建立健全民政部门牵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紧密配合的工作协调机制;创新社区与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区慈善资源的联动机制。
第二,培育壮大社区慈善主体。结合全省慈善事业发展实际,搭建“省—州(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五级慈善工作体系,推动慈善资源、慈善需求、慈善供给有效衔接。加大社区慈善组织孵化培育力度,聚焦社区发展中居民普遍关心的问题,重点培育为老年人、儿童、困难群众等服务的社区慈善组织,依法降低准入门槛支持鼓励发展。
第三,打造社区慈善阵地。着眼实现社区慈善阵地“有人员、有场所、有资金、有项目、有活动、有场景”建设目标,依托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社会事务办、民政服务机构、志愿服务站、文化馆、社会组织培育孵化基地等场所和设施,为社区慈善提供活动公共空间、人才队伍、组织运作等支持。充分整合社区资源,推动建设慈善街区、慈善公园、慈善广场、慈善楼宇、慈善超市、慈善食堂、慈善学校、慈善医院、慈善博物馆等慈善阵地。
第四,拓展社区慈善资源。推动“慈善+”融合发展,促进多元主体形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社区共益合力,推动社区慈善发展。《实施方案》提出,推动有条件的社区设立社区基金,采取项目化方式募集资金,探索“慈善+金融+商业”募集款物。引导企业通过捐赠资金、物资或提供服务等方式参与社区慈善活动,实现企业社会责任和社区发展双赢。
第五,突出社区慈善重点。探索“慈善+社工+志愿服务”模式,通过组织实施“民生小实事”、社区公益创投等项目,支持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策划实施贴近群众的社区慈善项目,更好地服务困难群众,服务社区发展。
在保障机制方面,《实施方案》明确,省民政厅成立慈善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社区慈善工作统筹、督促、协调和指导,推进全省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各州(市)党委社会工作部、民政部门要加强对本辖区慈善工作的统筹谋划,制定和完善发展社区慈善的政策措施和有关制度,整合慈善资源,优化社区慈善发展环境。
同时,各级党委社会工作部、民政部门要加强社区慈善工作人才队伍建设,采取走出去请进来、鼓励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强化公益慈善和社会工作专业培训等方式,发掘和培养一批政治过硬、素质优良的专业慈善工作人才队伍。建立健全社区慈善工作人员激励机制,增强职业吸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