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评审,认定陈雨蒙等35名同志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领证材料
本次教师资格证书将以邮寄(邮费到付)、自取方式发放(以系统中选定方式为准,自取方式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签领),体检未完成的申请人须出示身份证及其他必须材料前往领证点领取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及教师资格证书,其中申请表应转交所在单位或者人才服务中心存入本人档案,遗失不补。非本人领取的,须出示委托书、委托人及受托人身份证。
现场领取时间
2024年11月2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4:30。逾期请预约领证。
03
领证地点
无锡高新区(新吴区)教育局1101室(无锡市新吴区和风路28号科技商务中心11楼)。
04
注意事项
1.妊娠期或哺乳期申请人有暂缓缺项的体检项目,其证书暂缓发放。孕期或哺乳期结束后,待体检项目全部检查合格后,持身份证、合格体检单预约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2.如本人无法现场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可委托他人代为领取,被委托人须持有委托人及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由委托人本人亲笔签署的《领取教师资格证委托书》方可领取。
3.姓名前有“*”的申请人若认定方式为学籍的,需带好身份证、出示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须有效期内),否则将作不合格处理。若是现场确认时缺少材料的,则带好身份证、相关材料,否则不予受理。
预约及咨询电话:81891363
附件
附件1:无锡市新吴区2024年第三批教师资格认定结果一览表
附件2:领取教师资格证委托书
无锡高新区(新吴区)教育局
2024年11月22日
来源:组织人事处
编辑:李诗琪
审签:缪强强
审核:谢 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