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3日晚,黔南州荔波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辖区甲良镇六井路设卡查缉,严查酒醉驾违法行为。20时50分许,莫某驾驶贵J****9号小型轿车驶入查缉点。
经检测,曾某酒精检测结果为56mg/100ml,符合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
您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在朋友家吃饭的时候,喝了2瓶啤酒!
经询问,11月23日18时,莫某在朋友家吃饭的时候,喝了2瓶啤酒。晚饭结束后,莫某自认很清醒,就侥幸驾车回家。不料,途中被民警查获。
贵州交警提醒
酒醉驾专项整治早已是
全省公安交警的常态化工作
请广大驾驶人切勿以身试法
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做到开车不喝酒
喝酒不开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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