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旅游学院
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四川省教育厅备案,四川旅游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工作人员。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sc.gov.cn,下同]“人事考试”专栏、省教育厅官网[http://edu.sc.gov.cn,下同]和四川旅游学院官网[http://www.sctu.edu.cn/,下同]上发布)。
面向全国招聘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研究生学历和博士学位,并完全符合《四川旅游学院2024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含表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一览表》,详见文末附件1)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普通高等教育博士研究生毕业证和学位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留学人员必须在报名时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报名时四川旅游学院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属于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招聘名额为8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见文末附件1:《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注:
1.本表岗位相关的其他条件及要求请见本公告正文;
2.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所载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不含辅修专业及第二学历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两栏分别相符;
3.入职后需同意服从学校统筹安排工作。
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文末附件1:《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两栏分别相符;
4.符合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报考须征得单位书面同意。
特别提示:不符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请报考者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报名。报考者在报名前对本公告内容有不清楚的,可拨打本公告后所列“咨询电话”进行咨询。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四川旅游学院负责的面试资格审查、考察中的复核和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本次招聘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报名,报名方式为电子邮箱投递:报考者下载填写《四川旅游学院公开考核招聘应聘申请表》(详见文末附件2)后邮件主题标明“2024下半年考核招聘+姓名+专业”发送至人事处电子邮箱(sctursc@163.com)。
报考者在报名时应当签署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不实承诺相关责任。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或同时多岗位报考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报名——考核(考核包括综合性面试和心理素质测评)——体检——考察——公示——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政策和考务咨询电话:
028-84825818(四川旅游学院人事处)。
➢监督电话:
028-84825007(四川旅游学院纪委办公室)。
028-86110025(四川省教育厅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