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公开招聘编制内人员

职场   2024-10-29 10:01   河南  

攀枝花市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攀枝花市东区教育和体育局关于攀枝花市东区2024年下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批准,我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40名。本次招聘为编制内招聘,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攀西人才网www.pxrc.com.cn、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cdongqu.gov.cn发布)。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完全符合《攀枝花市东区2024年下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情况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情况表》) 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的社会在职工作者、社会未就业人员。其中,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聘用确认等手续;2025年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必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执(职)业资格证书和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书等。未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证明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如留学期间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国内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须提供相关高校或省及以上相关科研机构等第三方对其留学所学专业进行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可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

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按照《攀枝花市东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攀枝花市东区教育和体育局 攀枝花市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实施办法(试行)》(攀东退役军人〔2023〕27号)规定,此次中小学教师招聘中,面向退役军人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1名,岗位详见《岗位情况表》(附件1)。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年满18周岁。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1月4日及以后出生),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3年11月4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即1978年11月4日及以后出生)。

(4)符合有关回避规定。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检监察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5)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情况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要求”和“专业”两栏分别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要求”中学位资格要求相符。对于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报考人员,在校期间取得国家教育部门承认且能在相关认证网站核验的双学位证书、第二学士学位证书的,可依据双学位证书、第二学士学位证书注明的专业报考。部分岗位要求职业(执业)资格条件或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职业(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但尚未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可以报考,但应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资格证书。

(6)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在行政事业单位辞退(解聘)不满五年的。

(4)尚处于试用期内或服务期未满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4日)。

(5)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6)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在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人员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9)在公招考试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10)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制度明确的、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1)人事(学籍)档案有学历、经历、年龄等造假情形的。

(1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特别提示:不符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三、公开招聘单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招聘名额为40名,具体岗位见《岗位情况表》(附件1)。  

四、报名及网上缴费

(一)报名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为2024年11月4日9:00时—11月8日17:00时,报名入口为:(https://bm.e21cn.com/ ),报名及资格初审程序如下:

1.选择岗位。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 “岗位情况表”,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不符者请勿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本次公招中限报一个岗位。只能用有效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于2024年11月4日-2024年11月8日17:00期间按网站(https://bm.e21cn.com/ )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填写《攀枝花市东区2024年下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报考信息表》各项内容。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在10KB至30KB之间的近期免冠正面白色背景证件照片。报考者应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报名时考生所填写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学历、专业、毕业时间、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真实可靠,所选报考单位、岗位等相关信息准确无误,提供的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等有关证件真实有效。考试时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不含过期身份证、旧版临时身份证、学生证和驾驶证等证件)参加考试。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如因填报的各项信息有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最终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由此产生的后果应由报考者本人负责;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应聘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请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本次考试资格初审工作由区教体局负责。报考人员请于2024年11月4日9:00时-2024年11月8日17: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核(提示:请报考者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审核结果)。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攀枝花市东区2024年下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11月8日17:00)删除报名表,改报其他岗位。

考生对岗位要求的专业等资格条件和本公告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岗位情况表》中的“咨询电话”向区教体局咨询。

特别提示:报考者请及时进行网络填报并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尽量不要集中在报名的最后一天进行。如出现网络不畅,请避开网络高峰期或拨打网络技术咨询电话。

(二)确认缴费

经初审合格且照片质量合格的考生,须于2024年11月4日-11月10日17:00时前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按照《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的规定标准: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符合以下减免条件的报考者,在资格初审通过后,请于2024年11月4日-11月8日17:00时内到攀枝花市东区教育和体育局601办公室(东区天津路8号)递交减免申请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笔试考务费用的手续。考生提交减免所需材料务必真实有效。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务费减免(联系电话:0812-2293736)。

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和《四川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86号)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2.脱贫户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原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凭有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或民政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

(三)开考比例及岗位调整

笔试报名人数与岗位录用名额之比不得低于3:1。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区公招领导小组统一安排,相应调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计划。调减或取消岗位的情况,将及时在攀西人才网、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告。取消招聘岗位计划的考生可另行报考符合条件的其它岗位或退费。

(四)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并缴费的考生,请于2024年11月18日-2024年11月22日期间登录(https://bm.e21cn.com/ )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考试

本次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笔试总成绩=《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及范围。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内容见《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附件2),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4年11月23日,如有变化另行通知,地点在攀枝花市,详见《准考证》。报考者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负责。未按规定时间在规定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考试中存在缺考笔试科目、笔试成绩为零分或违纪的考生,不进行笔试排名。笔试成绩于12月中旬通过攀西人才网公布。

本次招聘按规定将设置笔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笔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计算方式:有效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的平均分×70%。笔试有缺考、违纪、零分的考生成绩不作为有效成绩计算平均分。

4.政策性加分。⑴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⑵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答复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号)规定加分;⑶“三支一扶”及“特岗教师”人员按《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21〕19号)规定加分;⑷“西部志愿者”人员按《关于推动四川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川青联发〔2021〕28号)规定加分。⑸“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含应急岗)”人员按《四川省2022年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项目实施方案》(川卫发〔2022〕7号)、《四川省2022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岗位招募实施方案》(川卫人教函〔2022〕84号)文件规定加分。⑹对少数民族考生的加分。我市少数民族考生按《关于调整我市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本市事业单位享受加分政策的意见》(攀组综〔2013〕47号)和《关于调整我市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本市事业单位享受加分政策覆盖范围的通知》(攀组通〔2021〕202号)规定加分。

符合以上加分政策规定的考生,在笔试总成绩中加分,不同加分项目可累计计算,最高不超过6分。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请于2024年11月12日-11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6:30)提供以下证明材料送交攀枝花市东区教育和体育局601办公室(东区天津路8号)。本人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前来提交加分申请材料的,可委托其他人员递交,但需提交考生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委托书(载明委托事项和原因)及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特岗教师计划”人员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攀枝花市东区2024年下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报考信息表》1份,服务所在地县以上项目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身份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服务期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24年11月4日。

“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含应急岗)”人员:《攀枝花市东区2024年下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报考信息表》1份,服务合同(协议)、服务期满考核材料和身份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服务期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4日。

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攀枝花市东区2024年下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报考信息表》1份,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优秀士官证》《优秀义务兵证》《优秀学员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毕业证、身份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本市少数民族考生:《攀枝花市东区2024年下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报考信息表》1份,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注意:户口簿复印件须含首页及考生本人页面)1份。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责任由报考者自负。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以及从机关事业单位辞职、辞退、辞聘、解聘等人员,不享受加分政策。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区教体局具体负责。根据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具体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笔试总成绩低于本次笔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笔试有缺考、违纪、零分的考生不能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考生在接到资格复审通知后,应持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相关事宜在攀西人才网、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1.《报考信息表》2份(请在报名网站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高校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其中,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时,在规定时间内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和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及专业、学制、毕业时间等情况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4.服务期未满的国家和省项目志愿者报考的,需提供相应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5.如系机关事业单位非试用期内或服务期未满的正式在编在职工作人员,须提供本人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书面材料原件。

6.在职教师须出具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材料原件。

7.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出具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材料原件。

8.岗位条件要求的其它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9.报考面向退役军人招考岗位的,除持以上材料外,还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

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资格复审不予通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考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科目及方式。

面试方式为讲微格课或讲微格课+专业技能测试(具体岗位面试方式见附件1)。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其中面试方式为讲课+技能测试的岗位讲课和技能测试各占50分。

面试科目面试方式面试分值
教师岗位(除音乐、美术教师外)讲微格课100分
音乐教师岗位讲微格课100分,讲微格课成绩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各占50%。
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
美术教师岗位讲微格课100分,讲微格课成绩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各占50%。
专业技能测试

3.面试人员确定。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而产生的空缺,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同一招聘单位同一岗位最多递补两次,按同等程序及要求进行资格复查。因笔试总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缺考,导致实际开考比例低于3:1的,仍视为有效比例,以实际人数参加面试。

面试人员名单在攀西人才网、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4.面试通知书的领取。

通过资格复审的面试考生,凭本人身份证领取面试通知书,同时缴纳面试考务费(按照《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的规定标准:面试考务费80元),具体时间、地点在攀西人才网、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网另行通知。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5.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缺考面试或者面试成绩为0分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低于此分数的不能进入公开招聘的下一环节。

(四)考试总成绩公布

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加分、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于面试工作结束后及时在攀西人才网、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六、体检

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加政策性加分)高低确定名次;若笔试总成绩仍然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若笔试成绩仍然相同,按《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成绩确定名次;若以上要素均完全一致,则加试专业知识笔试,以加试的专业知识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 

   体检由区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在指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国家和我省行业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如有残疾考生进入体检环节,主要以是否能正常履职作为参考标准。

招聘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进入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同一招聘单位同一岗位最多递补两次。 

报考者凡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聘机关或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主管部门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七、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等额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区人社局和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核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中组发〔2021〕11号)文件规定执行。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将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了解考察人选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无犯罪记录查询、同本人面谈等方式,主要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诚信、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

因个人原因导致本次考试负责考核工作的相关部门无法对其进行考核或考核不合格,以及个人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可按照已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递补人员体检合格后,对其进行考察。

 八、公示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由区人社局在攀西人才网、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网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进行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对取消拟聘用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缺额,按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和考察,递补只进行一次。 

九、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及试用期

考试、体检、考察并经公示合格者,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拟聘用人员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有关材料审查后分别报组织人社部门审核确认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其中,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和就业报到证,并凭证书办理聘用相关手续。逾期或不能按要求提供材料的、在审核确认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及通过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取消拟聘(聘用)人员资格。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本次公招的中小学教师纳入东区“区管校聘”的统一管理范畴,由区教师服务中心对教师进行统一的调配和管理。聘用时,同一岗位的报考者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名选择任教学校(排名靠前者先选),统一和区教师服务中心签订人事聘用合同后,再派遣到本人选择的学校工作。

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招聘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须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新聘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管理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按相关程序办理转正定级;试用期间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取消聘用。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东区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十、纪律监督与回避

为保证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招聘工作实行信息、程序、结果的全部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的,按照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规违纪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等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参与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的,一经查实,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已经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

十一、特别提示

1.考生应及时上网查阅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参加公开招聘各项程序的,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后果。 

2.考生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考察、体检、报到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3.请考生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及时告知招考部门。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4.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以各种名义举办的辅导(培训)班、辅导(培训)网站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十二、有关监督、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攀枝花市东区纪委监委:0812-12388

考务政策咨询电话(上午9:00—11:30,下午15:00—16:30):

攀枝花市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2-3933508

攀枝花市东区教育和体育局:0812-2293736、0812-2293506。

网上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8-83336031

十三、本公告由攀枝花市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涉及职位具体要求由攀枝花市东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1.攀枝花市东区2024年下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情况表

2.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

                           

天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天全县2024年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四川省鼓励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十条措施》规定,现将天全县2024年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计11名,具体岗位及报考资格条件详见《天全县2024年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在天全县服务期满2周年及以上且服务期内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三支一扶”人员;

2.在天全县服务期满2周年及以上且服务期内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西部计划志愿者”。

上述服务期截至时间:2024年9月30日。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

4.身体健康,能胜任招聘岗位的正常工作;

5.岗位年龄要求为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1月6日以后出生,具体以岗位年龄要求为准,出生年份在此基础上相应增减);

6.符合招聘岗位职责要求的其他条件;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有关回避的规定。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或政纪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参照人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公务员(参照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5.现役军人;

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6日-7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

2.报名地点:天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04办公室(文定街4号)。

3.现场报名:考生填写好《天全县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连同3张一寸免冠证件照、有效身份证、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报考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每年年度考核结果复印件、“三支一扶”服务证原件和复印件、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发放的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服务鉴定表原件及复印件或主管部门及服务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进行报名。考生如系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收取报名费、面试费80元。

4.资格审查。根据考生所提供的报名材料,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进入面试程序。考生未按规定时间提供报名材料或报名材料不齐的,将不予受理或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考核招聘全过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或隐瞒实情的,均可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面试

面试工作由天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各招聘主管部门共同实施,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招聘名额3倍的岗位,面试结束后视面试情况统一划定面试合格分数线。凡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等后续招聘程序。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照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由天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前,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考生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不符合递补规定条件或无人递补的,不再递补。

(四)考核

考核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情况,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

因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不符合递补规定条件或无人递补的,不再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生总成绩、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雅安人事考试网进行不少于7日时间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在公示结束后1个月内依法终止或者解除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或终止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的,不得办理聘用审批(备案)手续并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按照《关于“十三五”期间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16〕34号)和《关于推动四川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川青联发〔2021〕28号)文件规定,不再约定试用期。未按招聘单位规定时间上岗或不签定聘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四、政策待遇

本次考核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使用事业编制,并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从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在本县服务年限不少于5周年。

五、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进行,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规定处理。

本公告由天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二)联系电话:天全县纪委监委:0835-7222014

天全县人社局:0835-7227143

(三)联系地址:天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人

才股(404办公室)。

 

附件:1.天全县2024年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

2.天全县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会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下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会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schd,gov,cn/]和“会东人社”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详细情况见附件《会东县2024年下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招聘对象范围中的“四川省”是指:截至2024年11月1日(不含当日),户籍为四川省(不含大中专院校学生集体户籍)户籍或大中专院校集体户籍学生入学前为四川省户籍,未参加高考的考生按有效身份证和户口簿认定。其中面向会东县在岗辅警的招聘岗位不限户籍。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符合相应岗位的体检标准。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拟报考岗位“学历或学位”和“专业名称”(指与学历学位相对应的专业条件)等栏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要求应分别同时相符(在专业条件相符的前提下,专业方向视同该专业);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行负责。

(4)报考人员的年龄、资格、条件、加分等要求,计算时间截止2024年11月1日(不含当日)(要求详见《一览表》)。

(5)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前提下,职业院校(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高级工班毕业生可分别对应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大学专科的岗位。

(6)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前提下,高原兵年龄、学历按规定放宽。

(7)其他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6)按规定不得报考定向培养人员(公费师范生、定向医学生、林业“123”人员等)。

(7)在各级公务员(参公人员)招录考试和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违规违纪,仍在禁考期内的。

(8)现役军人。

(9)在编在职人员。(按管理权限认定的辞职、辞聘、解聘等时间在2024年11月1日及之后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均属在编在职人员。)

(10)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11)其他按规定不得招聘的。

二、公开招聘单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名额15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一览表》。

三、报名及缴费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络方式进行报名。

网络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日9:00至11月5日17:00,报名入口:考生之家(https://bm.e21cn.com)。

报名及资格初审等事项按以下程序进行,报名前认真阅读本公告:

(一)网络报名及缴费

1.选择岗位。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和《一览表》,了解招考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使用有效身份证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其中学习形式、学历、专业等必须按照考生毕业证所载内容如实填写,不得因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与毕业证所载专业有不同而进行修改。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为10KB-30KB的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片,上传的照片必须人像清晰,轮廓分明,层次丰富,神态自然,不得进行任何修饰,且与考生本人相符。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聘用资格,所有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后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审查未通过的应仔细阅读相应说明。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合格者请务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两份,供政策性加分和资格复审时使用。报名时若遇技术问题的请咨询考生之家网站所留电话号码或qq号。

网络报名时请填写准确的联系电话,未留、留错或联系不畅的,后果自负。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聘用资格,所有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资格初审。根据报考者网上填报的资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工作于11月6日12:00结束。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者重新上传照片,报考者须在报名时间结束前重新上传照片(报名结束后即11月5日17:00以后,因照片审核不通过的考生,将不能再上传照片,请考生注意);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将在审核意见处说明原因。资格初审合格人员,不能再改报本次考试的其他岗位。报名截止后(11月5日17:00),报名通道将关闭,考生将不能再进行报名,也不能重新上传照片。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在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4.缴费

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合格的报考者,须于2024年11月1日至11月6日24:00前登录到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缴费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继续执行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文件规定,缴纳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

笔试开考比例为3:1,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削减或取消招聘名额。进行岗位调整的,将于2024年11月12日前在“会东人社”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二)打印准考证

完成网上缴费的报考者,于2024年11月20日至11月23日前登录考生之家(https://bm.e21cn.com/),按网站提示输入报名时的姓名、身份证号自行打印本人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等)原件到准考证上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准考证除笔试外,还在其他招聘环节使用,请备份并妥善保管。

四、考试

本次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占50%,面试占50%。考试成绩计算公式:

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40%+《综合能力测试》×60%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按规定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最低合格分数线为:[(所有参考人员《公共基础知识》有效成绩平均分×40%+所有参考人员《综合能力测试》有效成绩平均分×60%)]×80%,计算时不含0分及以下分数、人数。最低合格分数线于2024年12月中旬在“会东人社”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请考生及时查看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信息。

应聘人员放弃应考笔试科目中的任意1科、其中1科成绩为0或因违规违纪被取消其中1科成绩,均不能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一)笔试

1.《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能力测试》笔试考试大纲请参阅《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科目〈综合知识〉笔试考试大纲》所列的知识内容(请报考者自行上网查询),卷面满分每科100分。笔试时间为2024年11月24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不含户口簿),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2.笔试成绩查询及公布:

(1)笔试成绩将于12月中旬在考生之家(https://bm.e21cn.com)上查询。笔试成绩显示缺考、零分、违规违纪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考生需进行查分的,成绩公布后2天内向会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书面申请。

(2)笔试成绩和加分后的笔试总成绩在 “会东人社”微信公众号公示。

(二)政策性加分

凡符合下列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政策性加分时间及相关事宜在“会东人社”微信公众号上发布,请考生及时查看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信息,因考生未及时关注公众号上发布的加分信息导致未加分的,后果自行承担。

(1)少数民族报考者加1分。

(2)退役大学生士兵(指入伍时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入伍时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在校在读生,且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并按规定办理了退役手续的退役士兵),加2分。在此基础上,被部队团级(含)以上机关评为优秀士兵或荣立三等功奖励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或2015年以后被部队旅、团级政治机关批准评为优秀士官、优秀学员、优秀义务兵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另加2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4分。上述加分项目可累积计算,但最高不超过6分。在服现役期间受过处分的人员,以及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退出现役复学,报考时尚未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不享受加分政策。高原兵参照执行。

(3)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加2分。

(4)国家和省“三支一扶”计划的志愿者服务人员,服务期满且经县级组织、人事部门考核合格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加2分。

(5)“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经县级组织、人社部门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加2分(通过“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已被转聘为正式教师的不再享受该项加分政策)。

(6)2007年以来全省从高校毕业生中统筹选聘到村(社区)任职、并与县(市、区)人事部门签订聘用合同、在村(社区)任职满2年以上、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每工作满一周年,加2分,被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评为优秀的(非年度考核优秀)另加3分。

(7)“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项目人员按规定加分。

以上加分项目可累计计算,但累计加分不超过6分;相同类型的加分只计算最高项。曾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即从机关事业单位辞职、辞退、辞聘、解聘等人员),不再享受加分政策。加分须提供以下材料:

凡参加加分的人员需提供报名信息表1份。

少数民族加分人员须提供:有效身份证、准考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人员须提供:1.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2.专科及以上毕业证;3.有效身份证;4.准考证。

高原兵加分人员须提供:1.加盖“高原定向”字样的《入伍批准书》;2.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

服务基层项目加分人员须提供:1.服务地所在县(区)以上项目主管部门(组织部、教育局、人社局、团委)出具的服务期限证明(服务证能证明的可不提供);2.有效身份证;3.协议书或服务证;4.年度考核登记表;5.县区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评优表彰的证书或文件(有的才提供);6.准考证。

以上材料是证件的审原件收复印件,开具的证明材料收原件。逾期未交或在规定时间内未补齐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三)面试

面试由会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面试开考比例为3:1,具体事宜详见“会东人社”微信公众号面试通知。

1.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的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面试开考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成绩不得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实际参考人员达不到面试资格复审比例的岗位,该岗位的有效笔试人员(笔试成绩不得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因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导致达不到面试资格复审比例的岗位,该岗位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因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导致该岗位无人进入资格复审环节,则岗位自动取消(不再发布岗位调整公告)。

以上所有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成绩不得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

2.资格复审:面试入围人员按照规定的时间携带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报考信息表》1份(在考生之家上自行打印,报名时上传的照片须在表上清晰完整显示);

(2)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2002年以后毕业的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点击“学历查询”后,按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含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出国留学毕业生报考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留学认证原件复印件1份;

(4)户籍证明原件(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和复印件各1份;

(5)曾经是在编在职人员的须提交辞职、辞聘的材料,时间必须在2024年11月1日之前。

(6)笔试准考证。

(7)其他与报考条件相关的材料。

以上材料审原件收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不补齐证明材料或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中发现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取消其报考资格。

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考生自动放弃等原因导致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面试开考比例的,须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按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方式依次等额递补(电话通知递补人员,不再另行行文通知)。若因递补人员自动放弃导致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面试开考比例的,以实际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参加面试。

面试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须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继续执行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费80元。

3.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不含户口簿)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如因面试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

4.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5.面试成绩公布。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面试成绩70分及以下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工作结束后,于5日内在“会东人社”微信公众号上公布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及排名、拟体检人员名单等。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及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面试成绩必须高于70分)。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若最后一名考生考试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总成绩高的进入体检;若笔试总成绩也相同的,则以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若笔试成绩仍然相同,则进行加试,加试方式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以下递补程序均按此进行)。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同时进行吸食毒品尿液或毛发检验(简称尿毒检或发毒检)。

(三)复检

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的要求,在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上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当场进行复检;在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上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可以提出复检。考生在当日当场项目未达合格标准的,由体检领队人员组织当日当场进行复检,在考生提交复检申请后进行复检,完成复检后离场。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含尿毒检复检或发毒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考试作弊处理。

六、综合考察

由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人岗相宜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再次进行核对,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

体检合格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将其学籍(人事)档案通过EMS标准快递或邮政机要件寄到会东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会东县鱼城街道政通路115号政府大楼214室),未通过EMS标准快递或邮政机要件寄递的档案不予接收,由此导致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在“会东人社”微信公众号上公示,公示期限为7日。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资格。

八、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对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的应聘人员(须进行选岗的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岗位,选岗通知公布后,选岗当日不参加者,取消其选岗聘用资格。)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选岗确认或聘用通知(文件)发出后7个工作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记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库。

本次招聘的事业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经聘用单位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其聘用资格。

招聘人员办理聘用时,须签订《聘用合同》,在初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6年(含试用期),并在聘用合同中明确违反最低服务年限等须承担的违约责任。

九、招聘信息公告方式

笔试成绩由考生自行在考生之家(https://bm.e21cn.com)上查询,加分、笔试总成绩、资格复审、面试、考试总成绩、体检、公示等相关事宜都在“会东人社”微信公众号上公示、通知。考生应及时、主动到该微信公众号上查询或拨打咨询电话了解招聘信息及进程,因不及时、主动查询招聘信息造成损失的,由考生自行负责。

十、递补

因本人自动放弃体检、考察、公示或因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空缺,须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在面试人员中按程序依次递补。招聘通知(文件)发出后不再递补。

十一、纪律监督与回避

在公开招聘工作中,确保信息、过程、结果的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考风考纪规定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人社部规〔2019〕1号等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公告由会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解释,未尽事宜由公开考试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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