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车”减负 为“小马”赋能 重庆市持续深化“大综合一体化”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政务   2024-10-16 17:58   重庆  



“小马拉大车”是制约基层治理的突出问题。执法无边界、执法能力不足、执法保障乏力是基层执法领域“小马拉大车”的典型表现。重庆市司法局深入贯彻落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部署要求,巩固深化“大综合一体化”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以精准赋权为主线,以建强队伍为前提,以下沉资源为基础,以数字变革为引领,以科学评估监督为关键,聚焦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小切口”探索破解基层减负赋能“大难题”,推动基层治理效能提升。

精准化赋权 为“大车”减负



全面形成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助推基层治理事权清晰、责能相适,让基层履职有据可循。

科学制定赋权标准,确保“用得上”。明确“三高两易”(高频率、高共性、高需求、易发现、易处置)赋权标准,系统梳理基层治理迫切的首批执法事项99项,集中增强乡镇(街道)在生态环保、城乡建设、自然资源、市场监管、消防安全等15个方面的执法能力。改革推行近一年来,基层赋权事项调用率达76.2%,远远超过以往法定执法事项的使用频次,有效实现基层权力给基层。

探索创新赋权模式,确保“接得住”。创新“通用必选+普适自选+特殊自选”的赋权方式。梳理基层高频多发、普遍共性的治理需求,形成通用执法事项清单,镇街立足刚性治理责任必须予以全面承接,确保赋权是赋能、减负不减责,同时,对安全生产、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监管等基层缺乏必要技术手段和专业力量支撑事项原则不予下放,避免“甩锅式”放权。其次,梳理不同乡镇(街道)特点和功能定位,指导全市1031个镇街因地制宜,按照产业结构、建设规划、辖区面积、人口规模等,选择性承接普遍适用的自选事项,兼顾区域执法一体化和镇街治理差异化需求。再次,针对经济发达镇和中心城区试点街道,支持其充分发挥个性化治理需求和实际承接能力,选择性承接特殊的自选事项,增加镇街自主性,激励担当作为,确保基层的事情基层办。

动态调整赋权事项,确保“管得好”。动态监测调整赋权事项,避免向基层下放事项过急过多过乱,按照“成熟一批、赋予一批、收放有据”原则,结合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乡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的统一部署,启动第二轮赋权事项指导清单编制。尊重基层一线话语权,充分征集回应乡镇(街道)治理需求,拟新增森林防火、非法垂钓治理、建筑垃圾治理等方面执法事项,拟收回长期未实际使用的低频事项11项,拟修正法律依据调整的事项3项,确保乡镇(街道)好用、老百姓好懂、具备广泛民意基础、符合基层治理实际,形成事权清晰、责能相适的基层执法事项体系。


立体化赋能 助“小马”壮骨


匹配制度,避免放事项不放资源,注重发挥数字化建设乘数效应,在保证基层事情基层办、基层权力给基层的基础上,关键确保基层事情有人办。

强健一支队伍。推动41个区县细化“县属乡用共管”办法,推动4200余名区县部门执法力量通过派驻、包片等方式下沉,与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统筹运行,明确镇街调度权限、考核规则,增强“一支队伍”执法力量。按照“谁赋权谁培训、谁委托谁培训”原则压实培训责任,开展执法培训演练540余次,培训人员超过4.1万人次,提升“一支队伍”执法素养。

建好一批试点。印发《重庆市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方案》,推动各区县加大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场所、执法装备配备、执法经费保障力度,年底培育打造300个规范化镇街,以点上突破带动面上成势,全面充实基层执法能力。

迭代一个应用。迭代升级全市统一“执法+监督”数字应用,在全国率先为基层执法事项实现裁量基准智能匹配,1031个镇街、9377名执法人员全量入驻数字应用开展执法,上线现场实时取证、法律文书电子送达、罚款一键扫码缴纳等功能,开展执法活动16万件,行政处罚普通程序案件办案环节精简40%,办案时间平均压缩50%以上。

推行基层综合监管模式。整合基层高频治理场景所需的344个监管事项,谋划落地10个乡镇(街道)“执法监管一件事”应用场景,并印发《“执法监管一件事”场景应用典型实例汇编》,实行由镇街主动发起,区县部门积极配合机制,让镇街从被动接受检查任务向主动发起监管协同的角色转变,赋予基层执法调度指挥中心地位,由镇街归口统一减少重复检查、过度检查,优化执法资源配置。截至目前,共常态化发起15类“综合查一次”5070次,降低检查频次20%以上,减少扰企执法7986余次。


体系化监督 促基层执法提质


坚持执法监督与赋权执法同频共振,推动执法监督从定性到定量迭代,推动监督从内部向外部延展,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创新智慧监督指标。创新建立乡镇(街道)执法效能评价体系,构建赋权执法事项运行效能指标,在“法治·执法+监督”数字应用上线执法效能评估模型,推动评估从定性向定量转变。今年以来基层执法人员活跃率达85%,执法后行政复议率低于万分之五,同比下降56%,执法效能显著提升。

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完善裁量基准、规范执法用语、统一执法服装等机制,推动乡镇(街道)配备专门法制审核力量,常态化开展案卷评查、专项检查、案件督办等,今年以来开展镇街执法案卷评查5轮、共计4300件,发布执法指导典型案例109个,案卷不合格率持续降低。

配强外部监督机制。试点打造“双社”(社会监督员、村社监督员)行政执法监督员队伍,从政府法律顾问、村(社区)书记中选聘监督员。建立综合行政执法与民呼我为、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渝快办等投诉举报渠道信息共享、协作监督机制,以外部监督延展监督链条,推动监督效果从“案结事了”向“群众满意”转变。


来   源:行政执法协调推进处
编   辑:段   婷  吕   正

   核:陈彦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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