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知名IVD大企报警拘捕离职海归博士

学术   2024-12-16 23:57   上海  

来源:体外诊断观察综合九派新闻微博、津云新闻等


题目所提及的IVD知名大企,是基于小编对本文文章的分析推测得出,相信大家心中自有判断,不言而喻!



2017年,53岁的生物博士高志强回国,应邀入职长沙某生物公司,研发第三代动态血氧仪。经过努力,新产品研发成功。


因没有得到公司的重视,高志强在自认为竞业协议解除的情况下跳槽。2023年,高志强被捕,罪名是“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罪”。


“高志强带着技术加入该公司,等于是帮助公司完成了研发,他在国外研究了几十年动态血糖仪技术,就在这家公司工作了三年,所有的研究成果都属于这家公司了吗?”其家属表示不认可。


日前,此案已召开庭审会议,家属等待开庭审理。


53岁回国技术成果转化


高志强1964年出生于河南开封,成绩优异,高考被清华大学录取,但他不喜欢清华录取的专业,选择到武汉大学化学系就读,此后从本科攻读到博士学位。


博士毕业后,高志强继续深造,到芬兰读博士后,随后在以色列、美国、新加坡等国家工作和生活,其间一直从事动态血糖仪的生物传感器研究。


据高志强自述,20多年前,生物传感器一直被国外垄断,已发展到第二代技术。2004年,高志强研制出最新的第三代生物传感技术,并获得了美国和中国专利。但因当时他在新加坡一研究所工作,没有条件将研究成果转化成产品,高志强一直希望能回国构建一个产品研发平台,将第三代动态血糖仪推向市场。


2017年5月,高志强回国参加在武汉召开的学术会议。期间,湖南长沙某生物公司(以下简称长沙公司)负责人找到高志强,向他咨询了动态血糖仪的现状和发展方向。当时,高志强建议该公司以他研发的第三代生物传感技术为突破口,开发第三代动态血糖仪。


“2017年7月底,我通过电邮告诉公司负责人,开发第三代动态血糖仪这条路我已经走通了,确定了生产工艺,并给他发去了一些实验结果,公司兴趣很大,提出要我来长沙。”高志强在一篇《情况说明》中写道。


“放弃国外的生活和优厚的待遇有点难,但回首自己25年的科研路程,除了发表论文和专利外,没有做出什么产品来。”考虑再三,2017年11月17日,时年53岁的高志强回国,入职长沙公司,打算将技术成果转化成产品。


对公司失望后离职


但入职长沙公司后的状况并不是高志强所期待的。


“听我哥说,研发部门的人抱着他们已经研究了近10年的老技术不放,没有人和他一起来研发第三代技术。”高志强的妹妹高东玉介绍,高志强每天早上5、6点就去实验室,一直工作到傍晚才回家。“他常常和我说,一旦他走入实验室,便像小孩子进入了游乐场,一进去就不想出来了。晚上睡觉,他的胳膊、肚子上带五六个动态血糖仪做测试,他睡眠很浅,经常一翻身就压到血糖仪,有时压得疼醒。”


据高志强称,2019年底,第三代动态血糖仪研发成功。“公司没有动静,还是继续搞老技术,就连高志强提出想调到研发总部的要求,都没有批准。”高东玉说,高志强付出这么多的努力,本以为会得到认可,但公司的态度让他非常失望,遂产生了辞职的念头。


2021年2月28日,高志强从长沙公司离职。



根据竞业协议规定,高志强离职后12个月内,不得到与该公司经营同类产品、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接受或取得职位,或自己开业经营与该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业务。


竞业协议特别提到,竞业限制期内,该公司每月需向高志强支付聘用通知书中约定的月工资的30%作为补偿,逾期20个工作日未发放的,视同竞业限制自动解除。由于该公司没有按约定给高志强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高志强认为此竞业协议在2021年4月自动解除。



后来,高志强得知,他离职后,公司开始推动第三代动态血糖仪。他在《情况说明》中讲述:“我在2021年2月刚离开,公司就开足马力推动我的第三代动态血糖仪,并在2023年3月顺利获得产品注册证,号称是世界上首款第三代动态血糖仪。”


一篇对该公司的报道显示:“科研团队经过数以万次计的试验和修改,推出新的动态血糖仪,成为了全球首个应用第三代葡萄糖传感制备技术的动态血糖仪产品。”


2023年5月1日,高志强给该公司负责人发微信,除了恭喜新品上市外,还提醒产品的防水级别是IPX8不是IP28。


负责人回复:谢谢!我仔细学习。



被公司起诉:赔偿1.5亿


时间回到2021年,这年的6月,高志强离开长沙,加入苏州某医疗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公司),担任首席技术官和总经理。


高东玉介绍,在新的公司,高志强成功开发出了一种与长沙公司技术路线完全不同的生物传感器,并在2022年底顺利完成了产品临床试验。


正在高志强憧憬未来的时候,2023年6月27日,他被警方以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罪”拘捕。


起诉书显示:高志强利用其在长沙某生物公司职务便利,非法获取、披露、使用该公司九项技术信息,应当以侵犯商业秘密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此外,长沙公司还提起民事诉讼,要求高志强及苏州涉案公司连带赔偿近1.5亿元人民币。


对此指控,高志强及家属均不认可。


“高志强在国外研究了几十年动态血糖仪技术,在这家公司就干了三年,他所有的成果都属于这家公司了吗?他在这个领域就不能再做研究了吗?”高东玉认为,高志强不是长沙公司培养出来的,其在入职前已经是此领域的专家,他带着技术加入该公司,等于是帮助公司完成了第三代动态血糖仪的开发。


高志强也在《情况说明》中表示,他在长沙公司的研发工作均基于其在任职前所进行的近25年的科研成果。


此外,高志强表示,他加入苏州公司时,就与长沙公司的专利技术和商业秘密做了彻底的切割。“我在研发新的产品时,使用了一套完全独立的技术和配方,无论从外观、结构和核心技术都是独立研发出来的。”高志强表示,为了规避风险,苏州公司还专门委托律师做了技术对比和法律论证,明确了其公司产品制备方法与长沙公司相关产品专利保护的技术方案不同后,才开始进行研究、实验。此外,高志强认为,苏州公司还在研发阶段,没有生产产品,长沙公司也并没有任何经济损失,不应该涉及到刑事案件。


据了解,此案已于2024年11月26日召开庭审会议,家属在等待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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