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临近结束,为让广大消费者充分享受国家政策,避免因对政策的解读不准造成无法申领等情况,12月20日,市商务局发布关于消费品以旧换新的重要提示,提醒参与消费品以旧换新商家和广大消费者要注意政策执行日期、申领截止日期及各类补贴资金安排。
根据《商务部等14部门关于印发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商消费发〔2024〕58号)、《湖南省商务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力支持汽车、家电、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有关工作的通知》(湘商运〔2024〕23号)等文件精神,我市在全市开展汽车、家电以旧换新和家装厨卫“换新”活动。
这轮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执行日期均不同。汽车以旧换新活动所需提交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等凭证需在2024年4月24日至12月31日前取得;家装厨卫“焕新”活动所需提交的“交易发票”“刷卡小票”等凭证需在2024年9月26日至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家电以旧换新活动消费券领取时间截止到2024年12月31日23:00,消费券使用时间截止到2024年12月31日24:00。
三大类消费品提交资料、补正资料的截止日期均为2025年1月10日24:00前。凡是政策执行期间取得消费品(含汽车报废、置换和家装厨卫)以旧换新有效凭证的,可在这个时间前通过公布的渠道完成提交资料、补正资料等程序。之后不再接受新的申领和补正资料。如您在1月10日前未完成申领或者申领资料不完整,将无法获取补贴。
对消费者最关注的资金安排,市商务局提示:根据政策规定,汽车报废更新不受资金额度限制,符合以上条件者均可获取补贴;汽车置换更新、家装厨卫“焕新”和家电以旧换新以各地投入资金总量为上限,领完即止。当前,我市资金投入相对充足,但截止日期前资金使用完毕后少数符合条件的消费者可能无法申领,各销售商和消费者要提前做好申领安排。
来源:湘潭日报·新湘潭客户端
全媒体记者 武慧 通讯员 胡静
编辑:刘立姣
审核:翁灵娜 叶汉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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