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作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其重要性不言而喻。而‘司法为民’作为司法工作的根本宗旨,不仅是司法理念的集中体现,更是维护公平正义的必然要求。” 省政协委员张金勇说,司法为民,就是将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确保司法活动贴近民生、服务人民。
张金勇建议,要不断增强司法的公信力,司法活动要更加公开透明,更加注重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的统一,从而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司法机关在办案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法定程序,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全力促进司法公正。同时,通过公正裁判,实现案件处理结果的公平合理,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充分发挥互联网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中的作用,及时了解群众所思所愿,积极回应民众关切。不断加强司法队伍建设,提高司法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确保具备坚定的法治信仰、深厚的法律功底和强烈的为民情怀。加大司法公开力度,通过庭审直播、裁判文书上网等方式,让人民群众更加便捷地了解司法活动,增强司法透明度。
来源:《云南政协报》(2025年01月17日 第3版)
作者:巩雅菲
编辑:和士勇
二审:张居正
终审:丁观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