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家长、房东:
您好,感谢您对佛崖中心小学工作的大力支持! 为了规范校外寄宿生的管理,确保校外寄宿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本着对学生、家长负责的态度,我们依法履行告知义务,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家长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1、家长(监护人)首先要选择结构牢固、有安全住房等级鉴定书的房屋和遵纪守法、有责任心的房东,与房东签订合法、规范的租住协议。请勿租住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
(1)彩钢活动板房;
(2)属于简易搭建的;
(3)不符合安全、防火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4)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
(5)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权利的;
(6)消防安全不达标的;
(7)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2、配合学校与房东、辖区派出所签订四方协议。经常与房东联系(建议每周2 次电话询问),对孩子的校外生活时刻做到心中有数,教育学生要遵纪守法,遵守公共秩序,遵守社会公德。住宿期间遵守各种规章制度,严防伤害事故发生。
3.学生放假回家和返校途中有家长陪同,不能陪同的必须告诫学生注意交通安全,按照学校要求安全返校,因事因病不能返校的,需家长打电话请假。
4.告知房东经常查看住所电路、电褥子、煤炉等设备的完好,如若租住房屋出现安全隐患且不能及时排除,应立即搬出,以确保孩子绝对安全。
二、房东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1.如同意学生寄宿,必须履行签字同意手续,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必须为学生提供安全可靠的住房,并在辖区派出所等部门办理相应手续,不得给学生提供周边环境差,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
3.必须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注意用电、用煤气、用火等安全,防止社会闲散人员对学生造成伤害。
4.向学生家长(监护人)及学校随时反映寄宿学生情况。
5.放学后及时关注寄宿学生,对未按时住宿的学生及时通知学生家长和学校。
6.寄宿生在寄宿地发生安全事故或其他事故,房屋出租人必须第一时间通知学生家长(监护人)和学校,根据事故情况,责任应由房屋出租人承担的,依法追究房屋出租人责任;责任由学生承担的,由学生及监护人承担。
三、加强孩子的安全监管
1.教育孩子认真学习 安全自救常识,提高自我防范、自我保护、自我解救的能力。要将学校所学的防火 、防触电、防人身、防煤气中毒、防范网络诈骗、反邪教等知识应用到实际生活中,要牢记火警119、匪警110和伤病急救120电话并且牢记自己家的具体地址和家人的电话,在发生意外事故时能获取紧急救助。
2.教育孩子遵守交通法规,冬季风、雪、雾天较多,路况复杂,如果遇到恶劣天气,雪多路滑,学生上学或出行时,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不在马路上相互追逐、打闹、玩耍,按时离校和返校。
3.教育孩子注意饮食卫生,不要暴饮暴食,要注意食物和饮水及环境的卫生安全状况,不喝生水,不直接喝自来水,水一定要烧开之后再饮用,坚决杜绝垃圾食品。
4.家长(监护人)和学生要通报注意用电、用气、用煤的安全,防止在使用家电时发生触电事故,防止使用液化气时的泄露事故或火灾的发生,用煤炉取暖的,必须要安装一氧化碳报警器;要注意开窗通风,要定期排查用电用气用煤安全隐患,定期检查设施设备,及时更换破旧配件。
5.无家长陪护的校外寄宿生,如在寄宿期间生病,房东应及时送医院就诊,并立即通知家长(监护人)或班主任,以确保得到及时治疗,在校期间有事有病必须请假,不准私自离校,否则因此引发的不良后果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安全工作关乎千家万户,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为孩子们的安全保驾护航,呵护他们健康成长!
武都区佛崖中心小学
2024年5月7日
监制:何彩德
审核:杜建学
编辑:任云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