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候读博读到自闭,确实会有些天马行空的想象......
一知乎网友提问,“给导师送50万,可以保送博士毕业吗?”,有人敢问,有人真敢回答:
观点一:送50万太难听了!直接校企合作,50万是横向课题的经费,或者查查老师的专利直接花钱买,这样科研指标达到了、也为提供企业生产价值,你也毕业了
观点二:UCLA某教授讲述,学校一博士生补助次年到期,导师找他沟通,希望他今年能毕业,不过学生表示论文还没写完比较为难。导师思考了一下,提出自己家里最近要装修,不如自己帮学生写论文,他帮导师把房顶刷了,导师说:我们都完成彼此力所能及的事情
还有网友人间清醒:你要是能随意拿出50万,何苦去读这博士呀?
此话一出,不少人反驳还是要看专业,比如一985自动化专业的博士指出,如果有人给他50万让他放弃读博,肯定是直接拒绝,多一秒不带犹豫的。
单看这个问题,可能只是网友蹦出来的一个想法,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博士生给导师钱,意图通过行贿毕业的事情还真发生了
7月4日,据澳门特区政府廉政公署官网消息:
澳门大学教授实名举报其博士生意图行贿,以争取在撰写论文前开题报告能获得通过,确保能顺利毕业。澳门廉署称其涉嫌触犯澳门《刑法典》中的行贿罪,案件已移送检察院处理。
涉案的这位内地博士生,在澳大法学院读博,按校方规定,如果他未在入学第3年结束前完成开题报告,会被勒令退学。
在限期届满前,该生的指导教授在个人信箱内,发现自己送给博士生的书里面夹有装着一沓现金的红色信封,随即联系校方行政人员一同约见该博士生,该博士生承认这些现金是打算给予指导教授。
据悉,过去该博士生也曾在入读澳大后,想要送指导教授数千元的购物礼券,但被严正告诫及拒绝。
网友:意图行贿导师这件事,看来是“早有前科”、屡教不改啊...
还有网友补充到:听说过直接送银行卡的把教授吓坏了
2006年12月15日,一名湖北籍学生陈静,入读香港城市大学数学系哲学博士,在数学系课程准备举行期末考的时候,她准备了一个装有1万元现金的信封,放到了该系副教授戴晖辉的城大邮箱里。
导师收到钱和匿名电邮后,与系主任商量,随后向校方高层汇报,校长张信刚等高层认为事态严重,决定向廉署举报。戴晖辉说,“匿名送钱和用匿名电邮索要试题和答案,在香港已构成犯罪事实。若认同这一前提,我所做的,就是再正常不过。”
12月14日,陈静被送到法院审判,法官判其立即入狱6个月,1万元贿款同时被充公。
学生有贿赂导师的想法,得以借此毕业,还是多少自以为是沾染了社会的恶习。其实在高校圈子中,腐败有时候渗透在各个层面。
4月13日,陕西学前师范学院李某某老师(博士学历),发朋友圈表示:
学校领导收受其10万贿赂,引进他后,让他做坏事,不然用其他老师,暗示要杀他妻子,毁他家庭。他不愿意做坏事,所以自杀。他称没有抑郁症,纯属被逼无奈。
正观新闻记者联系到李某某现在的同事小田,据小田称,李某某是陕西学前师范学院音乐学院的音乐教师,在校内负责声乐演唱课,博士学位,在该校刚工作两年,是个“尽职尽责的好老师”。
妻子透露,李某某的工资并不高,作为博士引进人才,他每个月到手只有5000多元。她和李某某去年8月份结婚,两人感情很好。“他特别照顾我情绪,所以工作上不好的事情很少跟我说,去年年底的时候他说过,学校领导太坏了,不给人活路,他想辞职。”
事发当时,正观新闻记者电话联系了陕西学前师范学院音乐学院,值班老师称 “已成立调查小组介入,同时也在配合公安机关调查。”
大学副教授骗取700多万元国家经费,行贿7万被判5年
早前,赣州某高校的一名大学副教授行贿7万,致国家损失百万,被判刑5年!
石某系赣州某高校副教授、赣州某公司法定代表人。2011年年底,石某为感谢赣州市发改委黎某(另案处理)为其指定专家评审业务,并希望今后获得更多的环保评审业务,送给黎某人民币5万元。2015年底,石某为感谢欧阳某的关照,送给欧阳某人民币2万元。
2015年,石某操作下,以该公司处理钨钼废料项目的名义申报国家专项补助资金,由石某负责编写资金申请报告和协调相关部门的关系,并约定如该项目获得国家专项补助资金,则石某和该公司分成。
后期,石某隐瞒该报告是其本人编写的事实,作为专家评审组成员参与评审,获得了700多万元的国家专项补助资金。石某又根据与信丰县某公司的约定,以签定科研技术开发合同的名义套取150万元。
经赣州市检察院指定,兴国县检察院立案侦查、提起公诉,法院一审以被告人石某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一审判决后,石某不服提出上诉。2017年9月27日,赣州市中级法院经审理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
这些真实案例警示我们,试图以金钱交易换取一己之便的行为,终有被揭发的时刻。与其有时间精力想这些歪门邪道,不如用在提升自我的路上,毕竟人间正道是沧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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