夯实法治根基 强化法治保障
奋力谱写新时代法治金昌建设新篇章
金昌市委书记、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主任
王方太
近年来,金昌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纵深推进法治金昌、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以良法善治护航高质量发展。
一、以高水平法治赋能经济发展,聚力打造新型工业化的现代之城。牢固树立法治理念,牢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充分发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将法治建设纳入全市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制定法治金昌、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三个实施方案和法治督察工作办法,严格落实会前学法、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年度述法制度,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2023年,金昌在全省法治建设考评中被评定为优秀等次,为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全市地区生产总值近3年保持两位数增长、今年1月—9月增长19.3%,连续11个季度获全省高质量发展贡献奖第一名,正在加快打造动能强劲、实力雄厚、焕新发展的现代之城。
二、以高水平法治赋能法治化营商环境,聚力打造创新开放的活力之城。认真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完善招商引资考核奖励办法,规范清理招商政策文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谋助手作用,加强对涉及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等经营主体的规范性文件、行政合同的合法性审查,为政府决策提供法治保障。深入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质增效年行动,不断优化政务服务水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机制,推行“两轻一免”柔性执法,开展“一把手走流程、坐窗口、解难题”“检察护企”等活动,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权益,公共服务质量监测总体满意度位居全省第一,正在加快打造创新涌流、开放包容、充满活力的活力之城。
三、以高水平法治赋能美丽金昌建设,聚力打造美丽宜居的生态之城。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认真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规政策,制定全面推进美丽金昌建设的实施意见,严格落实河湖长制、林长制,推进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祁连山保护区生态功能持续增强,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坚持“四水四定”原则,制定节水奖励办法,建立落实水资源管理五项制度,稳慎开展地下水超采治理,高效节水灌溉面积达到114.84万亩,占农作物播种面积的85%。制定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乡村清洁条例、农田防护林建设管理办法,持续深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正在加快打造精致典雅、现代时尚、韧性智慧的生态之城。
四、以高水平法治赋能民生保障,聚力打造共同富裕的幸福之城。始终把保障人民根本权益作为法治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制定城乡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规划、共同富裕先行区建设实施方案,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大力开展“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活动,全力办好省市列为民办实事。制定养犬管理条例、城市供热管理办法,加快推进完整社区建设、商品房现房销售试点工作,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智慧交管建成运行。深入推进“结对帮扶·爱心金昌”工程建设,稳步提高社会保障标准,制定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实施方案、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开展国家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试点,积极探索农村互助养老、“345”养老服务等模式,全市大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实现全覆盖,全省首家保教医三位一体托育服务中心建成投用,人民生活更美好更幸福,正在加快打造安居乐业、普惠均等、富裕富足的幸福之城。
五、以高水平法治赋能社会治理,聚力打造和合善治的文明之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快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坚持情理法相统一,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深入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加强“三无”“三不”村(社区)建设,深化接诉即办改革,率先在全省开设12345“领导接听日”,推行“1456”工作法,探索“村(社区)+民警+法律顾问”、诉源治理“法官联系点”等治理模式,创建国家和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37个,被评为“平安甘肃建设暨主动创稳优秀市州”。注重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主动创安主动创稳提质增效,健全安全生产“五大体系”,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1月—10月全市刑事、治安案件数同比下降37.1%和35.4%。认真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制定进一步加强全市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完善“123456”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建立6个“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教育培训基地”,推出“金娃娃普法”等品牌。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制定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统筹推进文明培育、文明实践、文明创建,连续3次荣获全国文明城市称号,正在加快打造安定有序、公平正义、和合善治的文明之城。
发展是第一要务,法治是重要保障。金昌市将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金昌、平安金昌,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金昌篇章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来源:甘肃日报
编辑:魏戈琪
责编:田红娟
审核:马丰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