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指出,要完善学科专业体系,强化国家战略人才培养前瞻布局。优化学科专业布局,完善及时响应国家需求的学科专业设置、建设和调整机制,加强理工农医类以及基础学科、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学位授权点建设,提升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占比,加快关键领域学科专业建设,强化学科交叉融合发展。要重塑培养流程要素,全面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加强思想政治引领,改革招生管理模式,优化培养过程,强化分流退出和多向选择,探索建立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培养分类发展、融通创新机制,完善评价体系,建设高水平导师队伍,深化创新国际交流合作。要重构协同机制,提高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能力。激发科教融汇活力,激活产教融合动能,赋能区域创新发展,推动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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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排版:吴南星
责任编辑:严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