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全国时间利用调查公报(第二号)

文摘   2024-11-01 11:44   山西  
第三次全国时间利用调查公报(第二号)

——全国居民主要活动领域和主要活动大类
时间利用情况

国家统计局
2024年10月31日

第三次全国时间利用调查在调查范围、调查对象、调查内容、调查方式上都基于前两次调查进行了优化,调查范围首次扩大到31个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调查对象首次增加6—14周岁人员,居民活动类别扩展至34个,并首次采取手机小程序自主填报方式开展调查,以便更加全面、准确地反映我国居民时间利用情况。根据第三次全国时间利用调查结果,现将我国居民一天的时间利用数据公布如下:
一、分主要活动领域居民时间利用情况
调查结果显示,按一周7天计算[1]的居民每日活动中:
在个人生理必需活动领域[2],居民每日平均时间[3]12小时27分钟,占全天的51.9%[4];参与者每日平均时间[5]12小时27分钟,活动参与率[6]100.0%
在有酬劳动领域[7],居民每日平均时间为3小时27分钟,占全天的14.4%;参与者每日平均时间为6小时23分钟,活动参与率为54.1%
在无酬劳动领域[8],居民每日平均时间为2小时5分钟,占全天的8.7%;参与者每日平均时间为2小时45分钟,活动参与率为75.6%
在个人自由支配活动领域[9],居民每日平均时间为3小时24分钟,占全天的14.2%;参与者每日平均时间为3小时30分钟,活动参与率为97.4%
在学习培训领域[10],居民每日平均时间为1小时47分钟,占全天的7.4%;参与者每日平均时间为7小时9分钟,活动参与率为25.1%
在交通活动领域[11],居民每日平均时间为50分钟,占全天的3.5%;参与者每日平均时间为1小时2分钟,活动参与率为80.5%
二、分主要活动大类居民时间利用情况
调查结果显示,按一周7天计算的居民每日活动中:
睡觉休息活动[12]居民每日平均时间和参与者每日平均时间均为9小时46分钟,活动参与率为100.0%
个人卫生护理活动[13]居民每日平均时间和参与者每日平均时间均为56分钟,活动参与率为99.1%
用餐或其他饮食活动[14]居民每日平均时间和参与者每日平均时间均为1小时43分钟,活动参与率为99.8%
交通出行活动[15]居民每日平均时间为50分钟,参与者每日平均时间为1小时2分钟,活动参与率为80.5%
劳动就业活动[16]居民每日平均时间为3小时28分钟,参与者每日平均时间为6小时23分钟,活动参与率为54.4%
学习培训活动[17]居民每日平均时间为1小时47分钟,参与者每日平均时间为7小时9分钟,活动参与率为25.1%
家务劳动活动[18]居民每日平均时间为1小时17分钟,参与者每日平均时间为1小时59分钟,活动参与率为64.9%。
陪伴照料家人活动[19]居民每日平均时间为30分钟,参与者每日平均时间为1小时46分钟,活动参与率为28.4%
购买商品或服务活动[20]居民每日平均时间为15分钟,参与者每日平均时间为43分钟,活动参与率为34.1%
看病就医活动[21]居民每日平均时间为2分钟,参与者每日平均时间为1小时27分钟,活动参与率为2.7%
运动健身活动[22]居民每日平均时间为35分钟,参与者每日平均时间为1小时10分钟,活动参与率为49.6%
文化休闲娱乐活动[23]居民每日平均时间为2小时33分钟,参与者每日平均时间为2小时40分钟,活动参与率为95.3%
社会交往活动[24]居民每日平均时间为18分钟,参与者每日平均时间为1小时9分钟,活动参与率为26.3%
三、居民互联网使用情况
调查结果显示,按一周7天计算的居民每日活动中:
互联网使用[25]居民每日平均时间为5小时37分钟,参与者每日平均时间为6小时3分钟,活动参与率为92.9%

注释:

  [1]按照《第三次全国时间利用调查方案》,调查对象需连续记录调查日0点至次日0点24小时内所进行的各项活动。若某项活动的持续时间不足15分钟,对于少于7分钟的活动不需记录,超过7分钟的活动视为15分钟并记录在日志表里。在2024年5月11日—31日现场调查期间,所有调查对象均需填写日志表1(周一至周五其中一天)、日志表2(周六至周日其中一天),共两天的活动情况。在计算居民参与某类活动的时间时,需对日志表1和日志表2中该类活动的时间利用数据分别按照5/7和2/7进行加权汇总,得出按一周7天计算的某类活动的居民每日平均时间、参与者每日平均时间、活动参与率等主要指标。
  [2]个人生理必需活动领域包括睡觉休息、个人卫生护理、用餐或其他饮食、看病就医等活动大类。
  [3]居民每日平均时间是指按全部调查对象加权平均的参与某类活动的时间。
  [4]各主要活动领域居民每日平均时间占全天的比重因四舍五入原因未作机械调整,存在分项合计与总计略有差异的情况。
  [5]参与者每日平均时间是指按参与者(参与某类活动的人)加权平均的参与某类活动的时间。
  [6]活动参与率是指全部调查对象中参与者(参与某类活动的人)所占的比例。
  [7]有酬劳动领域包括劳动就业活动大类中除无酬实习等就业活动外的其他活动类别。
  [8]无酬劳动领域包括家务劳动、陪伴照料家人、购买商品或服务等活动大类以及劳动就业活动大类中的无酬实习等就业活动、社会交往大类中的公益志愿活动。
  [9]个人自由支配活动领域包括运动健身、文化休闲娱乐等活动大类以及社会交往大类中除公益志愿活动外的其他活动类别。
  [10]学习培训领域包括学习培训活动大类。
  [11]交通活动领域包括交通出行活动大类。
  [12]睡觉休息活动指为满足个人生理需要而进行的睡觉休息活动。包括夜间睡眠、午睡、打盹、闭眼短时休息等。不包括入睡前和睡醒后躺在床上刷手机、听音乐等。
  [13]个人卫生护理活动指自己完成的日常个人卫生护理活动、自我健康管理和接受家人提供的无偿卫生护理活动。包括上厕所、刷牙、洗脸、洗手、洗澡、泡澡、泡脚、化妆、护肤、梳头发、剃须、戴(隐形)眼镜、剪指甲、修脚、穿衣服等,进行血压、血糖监测,注射胰岛素、吃药、处理伤口等。不包括接受医生、护士、护工等提供的有偿卫生护理。
  [14]用餐或其他饮食活动指在家、在餐厅(含在工作单位、学校等)等任何地点的早、中、晚或其他时间的餐饮活动。包括吃饭、吃外卖快餐、吃零食、吃点心、喝水、喝饮料、喝酒、喝茶、喝咖啡等饮食活动。不包括为获取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进行的试吃、试喝等活动。
  [15]交通出行活动指因各种目的,采用某种交通方式(含步行)的出行活动。包括上下班(学)的交通出行,去会见客户、不同办公地点间、去外地出差的交通出行,去商场购物、去医院就医的交通出行,去健身锻炼场所、文化休闲娱乐场所、社交场所的交通出行,去机场、火车站等乘飞机、乘火车的交通出行。
  [16]劳动就业活动指为获取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工作经验或职业技能等进行的商品生产、服务提供等活动。劳动报酬可以是现金,也可以是实物,不论实际是否获得。劳动就业活动包括专职、兼职、学徒、实习、试用期等在各类城乡企事业单位的就业活动,农业(种植业)、畜牧业、林业、渔业等初级生产经营活动,商品销售、维修安装、客货运输、家庭建筑等生产经营活动,提供个人护理服务、家政服务、运输服务等有偿服务活动,开网店、做直播、开网约车、送快递外卖等灵活就业活动,以及与就业活动有关的带薪学习培训(如单位安排的上岗前培训、党校学习、在岗培训、脱产学习等)等。不包括为家人提供的无酬家务劳动、无酬志愿者工作等。
  [17]学习培训活动指各级教育水平的学习。包括学前教育、小学阶段、初中阶段、高中阶段、高等教育等各级学历教育学习,成人技术培训、成人非学历高等教育等继续教育学习,以及与之有关的课外学习、补课、完成家庭作业、自学等;包括与职业有关的技能学习、资格认证和各类短期培训(外语、计算机、驾校等),以及个人娱乐爱好等其他学习培训活动;包括参加资格认证课程、为职业考试进行的复习课程等活动。不包括与就业活动有关的带薪学习培训(如单位安排的上岗前培训、党校学习、在岗培训、脱产学习等)。
  [18]家务劳动活动指为自己或家庭成员提供的无偿家务活动。包括烧菜做饭、洗衣清扫、饲养宠物和其他家务劳动等。不包括为非家庭成员提供的无偿家务活动。
  [19]陪伴照料家人活动指对各个年龄阶段的家人进行生活照料、学习辅导等活动。包括照料家人日常起居、卫生护理,与家人交谈,进行学习方面的辅导、陪伴和监督等活动。不包括陪伴照料非家庭成员。
  [20]购买商品或服务活动指通过互联网或到实体店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的活动。包括在商场超市或通过互联网等方式购买食品、衣服、日常用品等消费品以及家用电器、家具和汽车等耐用品,联系家电维修人员上门维修电器、在汽车维修点修理汽车等,在银行、律所、广告媒体、婚庆公司、房屋租赁等专门机构办理相关业务活动等,在美发店、美容院等接受理发、美发、美甲、修足、按摩等服务,也包括以购物为目的收看网络直播或电视购物等。不包括陪他人而自己不购买商品或服务,在医院、诊所、卫生室等医疗卫生机构或通过互联网请医生护士为自己进行的各类看病就医、护理活动。
  [21]看病就医活动指在医院、诊所、卫生室等医疗卫生机构或通过互联网请医生护士为自己进行的看病就医和护理活动。包括就诊、开药、住院、手术、输液、打针、体检、咨询、理疗、按摩、验光等。不包括陪他人看病就医和带宠物看病就医。
  [22]运动健身活动指以健身强体为目的在家里或各类运动健身场所开展的活动。包括散步、跑步、登山、骑行等运动,太极拳、散打等各类武术运动,跳广场舞、健身舞、健身操、瑜伽等各类舞蹈运动,篮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等各类球类运动,游泳、跳水、潜水、帆船、冲浪等各类水上运动,滑冰、滑雪等各类冰雪运动,摔跤、柔道、拳击等各类搏击运动,使用杠铃、哑铃等健身器械进行的健身活动。不包括围棋、象棋、跳棋、桥牌等棋牌类智力运动。
  [23]文化休闲娱乐活动指参加文化或休闲活动、开展文娱爱好、参观使用各类文化场馆设施以及旅游等活动。包括阅读书报期刊、视听娱乐、游戏消遣放松、文娱爱好、参与文化场馆活动、旅游等其他文化休闲娱乐等。
  [24]社会交往活动指以社会交往为目的的各类活动。包括社交性质的交谈、聊天、打电话、发信息、发邮件等,参加聚会、校庆、婚丧仪式等活动,参加单位、社区或慈善机构组织的社区服务、志愿服务等。不包括工作或学习性质的通信、交流、发邮件等活动。
  [25]互联网使用是指调查对象在进行某类活动时的互联网使用情况,包括通过手机、电脑或其他设备上网。

(来源:统计微讯)

编辑 | 赵爱玲

审核 | 杜红梅


山西省统计局
山西省统计局官方账号。关注民生、服务发展,发布统计信息资讯、开展统计法制宣传、普及统计科学知识,为山西统计与社会大众搭建便捷的交流桥梁。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