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观澜中学采购代理机构遴选服务项目遴选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深圳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社会采购代理机构选择有关事项的通知》(深财购[2020]21号) 有关规定,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阳光透明的原则,我校计划采用公开遴选的方式从我市社会采购代理机构从业名录中择优选择3家采购代理机构,作为我校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招标采购项目的代理机构,有关事项如下:
一、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LZX2024001。
2.项目名称:深圳市观澜中学采购代理机构遴选服务项目。
3.评审方法:票决法,每位评委投票数量为3票,得票数最高的三家代理机构中标。
4.预算金额:无(资格标)。
5.最高限价:无(资格标)。
6.采购需求:
序号 | 采购名称 | 数量 | 单位 |
1 | 深圳市观澜中学采购代理机构遴选服务项目 | 1 | 项 |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本项目为长期服务类项目,第一年为本次招标的中标服务期限,采购单位可根据项目需要和中标供应商的履约情况确定合同期限是否延长,但最长不超过三年。若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发现项目有异常情况,以主管部门意见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或独立法人授权的在深分支机构(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②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③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限内的情形;④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证明材料:须如实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中《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3.在深圳市社会采购代理机构从业名录中,即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网址:zfcg.sz.gov.cn)查询到的已备案的深圳市社会采购代理机构(截图加盖公章)。
4.符合财政部和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诚信管理的要求,供应商通过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网(www.zfcg.sz.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取消其参与本次投标的资格。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及所需资料
1.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 2024年7月12日17:00。
2.方式:电话获取,联系方式:刘老师, 0755-29811198、15915041994。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7月14日15:30。
2.投标文件提交地点:投标文件递交到深圳市观澜中学(西南门)行政楼四楼402会议室。
3.开标时间:2024年7月14日15:30。
4.开标地点:深圳市观澜中学行政楼四楼402会议室 。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日历日。
六、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深圳市观澜中学。
地 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育才路1号观澜中学西南门。
联系方式:刘老师,0755-29811198、15915041994。
深圳市观澜中学
2024年7月10日
深圳市观澜中学
深圳市观澜中学创办于1914年,其前身为“振能学校”,办学历史悠久,文化积淀深厚。1948年,民国政要宋子文先生为“振能学校”题词:“英才蔚起”。
学校践行“振能教育”的办学理念,秉承“崇文励教,育人兴邦”的校训,历经110年发展,以“家国情怀,振兴赋能,能而有为,培育英才”为内核的“振能教育”逐步走向成熟,先后获评“中国特色教育示范基地”、教育部“国防教育特色学校”、教育部“基于教学改革、融合信息技术的新型教与学模式”实验校、“广东省一级学校”“广东省普通高中教学水平优秀学校”“广东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试点校”“深圳市高考先进单位”“深圳市高考工作超越奖”“深圳市高考工作特色奖”“深圳市教育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龙华区首批文明示范校园”“龙华区基础教育党建工作示范校”等众多荣誉,是莘莘学子求学和成长的乐园。
家国情怀 振兴赋能
能而有为 培育英才
校训:崇文励教 育人兴邦
校风:明德启智 勤奋健康
教风:严谨治学 敬业力行
学风:近思切问 乐学致用
制作丨观澜中学新媒体中心
编辑丨黄祈平
审核丨罗高、邓珍
微信公众号丨szlhglz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