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证机构批准书被撤销

科技   2024-12-17 14:01   北京  





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京市监处罚〔2024〕474号,北京中认世检认证有限公司被处罚没款合计240000元,并被撤销认证机构批准书。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市监处罚〔2024〕474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中认世检认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
违法行为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2020修订)第二十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2020修订)第二十一条第二款
违法事实:
北京中认世检认证有限公司(以下称“当事人”)成立于2021年8月3日,2022年5月16日获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认证机构批准书,机构批准号为“CNCA-R- 2022-1030”,主营业务是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以及其他管理体系认证服务。当事人的兼职认证审核人员包括谭**、侯** 
当事人开展认证审核方式主要是远程审核,通过“腾讯企点APP”给审核员注册QQ账号,组建申证企业审核QQ群,使用QQ进行远程审核,认证审核材料都是通过QQ传送电子版。经进一步调查,当事人存在出具虚假认证结论;减少、遗漏认证基本规范、认证规则规定的程序的违法行为,具体如下: 
一、当事人安排其工作人员冒名顶替其他认证人员实施审核,出具虚假认证结论
(一)2022年7月28日-2022年11月21日,当事人给审核员谭**安排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等认证审核项目共计196项,均为远程审核。但谭**并未参与上述审核工作,相关审核活动都是当事人安排其他没有审核资质的员工冒名顶替谭**开展审核活动并制作审核档案材料,签名均为电脑打印。共涉及获证主体32个,证书95张。
(二)2022年12月7日-2023年7月14日,当事人给审核员谭**安排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等认证审核项目共计254项,均为远程审核。上述审核项目谭**仅在审核首末次视频会议过程中,通过腾讯APP进行视频截图并签到打卡。没有做过审核有关的文件和记录,也没有在任何审核文件中签字;2022年12月2日-2023年7月7日,当事人给审核员侯**安排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等认证审核项目共计260项,均为远程审核。上述审核项目侯**仅在审核首末次视频会议过程中,通过腾讯APP进行视频截图并签到打卡。没有做过审核有关的文件和记录,也没有在任何审核文件中签字。上述审核活动均为当事人安排其他没有审核资质的员工冒名顶替谭**、侯**开展审核活动并制作审核档案材料,签名均为电脑打印。共涉及获证主体83个,证书257张。当事人安排其工作人员冒名顶替其他认证人员实施审核,出具虚假认证结论的违法行为共涉及115个获证企业,证书352张。直接负责主管人员为副总经理某某,实施冒用的工作人员系普通员工,均无认证审核资质资格。 
二、当事人在初次认证审核过程中未实施一阶段审核、二阶段未对认证范围覆盖的过程和活动进行审核,减少、遗漏认证基本规范、认证规则规定的程序
(一)2023年3月当事人给宝鸡市帝太印务有限公司颁发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初次认证第二阶段审核日期是2023年03月22日至23日;2023年3月当事人给宁夏余山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颁发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初次认证第二阶段审核日期是2023年02月28日至3月1日;2022年10月当事人给陕西唯安石油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颁发了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初次认证第二阶段审核日期是2022年10月14日。当事人在对上述获证企业认证审核过程中,没有制定初审一阶段审核计划,没有实施一阶段审核,直接实施二阶段审核,初审档案中没有一阶段相关审核档案。当事人审核行为不符合国家认监委《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规则》4.3.3.1“初次认证审核,分为第一、二阶段实施审核。”、当事人编制并实施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规则》、《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规则》、《HSE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规则》中“初次认证审核,分为第一、二阶段实施审核”以及《管理体系认证实施程序》(ZRSJ-112)5.4.2“管理体系的初次认证均分为两个阶段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2020修订)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2020修订)第六十一条第一款
处罚类别: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其他
处罚内容:
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罚款:14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100000元;罚没款合计240000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方式:撤销当事人批准号为“CNCA-R-2022-1030”的批准文件。
罚款金额(万元):14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10
处罚决定日期:2024-12-09
处罚有效期:2099-12-31
公示截止期:2027-12-09
处罚机关: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4/12/12




信息来源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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