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是解决“民告官”行政争议的救济制度,是人民群众感受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窗口,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抓手。处理行政争议有不同方式,相对于行政诉讼来说,行政争议是行政机关自我纠错的监督制度。受案范围广、审理时间短、复议程序简单等特点,让其有了“零收费”“零门槛”“高效、便民”的制度优势,在行政资源协调支配、调解的应用等方面有着自身优势,对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的能力更强、程度更深、效率更高。可以说,行政复议在维护群众和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越来越成为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重要渠道,在深化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愈加突出。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行政复议工作,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要求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全国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复议为民”,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制度优势,严格依法办案、有错必纠,取得了积极成效:案结事了率创历史新高,主渠道建设获重大进展,倒逼行政执法机关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便民为民制度优势凸显。2024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对行政复议制度作了全面完善和系统重塑,为更好发挥行政复议作用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今年以来,各级行政复议机关积极落实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和国务院部署要求,依法受理新业务案件,适用听取意见、听证、繁简分流等新程序,运用调解和解、先行化解等新机制,行政复议工作呈现出高质量发展的新局面。
行政复议案件背后是人民群众的安危冷暖。当前,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需求日益增长,对通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期望越来越迫切。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要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健全公正执法司法体制机制、健全行政复议体制机制。面对新任务新要求,我们必须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
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工作,要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行政复议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关于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深化行政复议机制体制改革,贯彻落实好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吃透其精神要义。要坚持党对行政复议工作的全面领导,严格落实行政复议管辖、申请、受理、审理、决定等各个环节的要求,努力实现行政复议办案水平、制度建设、队伍素质、工作保障的全面提升。要着力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人民群众所需所盼,从更加方便人民群众、更有利于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更能解决人民群众实际问题出发,进一步完善行政复议便民为民举措,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具体复议案件中有效提升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加强行政复议与人民调解、行政诉讼、信访等的衔接,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能够统筹各类行政资源、破解矛盾症结的显著优势,做深做实行政复议调解,做实做优行政复议“先防先治”,实现行政争议由事后处置向事前预防转型,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要进一步发挥行政复议层级监督的功能作用,抓紧修订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进一步完善行政复议对履行法定职责不到位、程序违法、乱罚款等行为的监督制约机制,加大个案监督力度,有效纠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不断强化行政复议监督的广度、深度,提高行政复议监督效能,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使行政复议在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大道之行,天下为公”,建设法治政府就要勇于“刀刃向内”。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牢牢把握社会公平正义这一法治价值追求,务实担当,真抓实干,加快推进行政复议工作高质量发展,倒逼各级行政机关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努力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作出更大贡献。
来源: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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