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11月25日
“国际反家庭暴力日”
随着时代发展和社会变迁
“家庭暴力”“反家暴”
这些曾经讳莫如深的词汇
也成了人们热议的话题
但不容忽视的是
人们在对家庭暴力的认知上
仍存在着许多误区
“夫妻间小打小闹无伤大雅”“打老婆是家务事,外人不应干涉”……这些观念淡化了家庭暴力的严重性;“家丑不可外扬”“申请法律保护太麻烦”……这些顾虑迫使受害者选择隐忍和沉默。
以上这些关于家暴的误区
错错错!
如果你正处于“黑暗”之中,希望你可以勇敢站出来,正确识别它、正视它、应对它!
根据《反家庭暴力法》规定,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包括但不限于:
殴打、捆绑、冻饿、残害等人身伤害行为;拘禁、限制对外交往等限制人身自由行为。
跟踪、骚扰,经常性谩骂、恐吓,以人身安全相威胁,侮辱、诽谤、散布隐私,以及漠视、孤立等精神侵害行为。
实施非正常经济控制、剥夺财物等侵害行为。
强迫发生性行为等性侵害行为。
家庭暴力直接作用于受害者身体,使受害者身体上或心理上感到痛苦,损害其身体健康和人格尊严。家庭暴力发生于有血缘、婚姻、收养关系生活在一起的家庭成员间。
妇女和儿童是家庭暴力的主要受害者,有些中老年人、男性和残疾人也会成为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家庭暴力可能造成死亡、重伤、轻伤、身体疼痛或精神痛苦。
受害者可以要求家庭暴力实施者承担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实施家庭暴力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拘留、罚款、警告等治安管理处罚。
根据《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等《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家庭暴力犯罪主要包括: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强奸罪、猥亵儿童罪、非法拘禁罪、侮辱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遗弃罪等。
1.拨打110向公安机关报警;
2.拨打12348法律援助热线;
3.拨打12338妇联在线咨询、求助;
4.向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所在单位、村(居)委会、民政部门、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未成年保护组织、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救助管理机构、反家暴社会公益机构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
5.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一种民事强制措施,是人民法院为了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而作出的民事裁定。
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一)有明确的申请人、被申请人;
(二) 有具体的请求事项、事实和理由;
(三)由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不以提起离婚等民事诉讼为条件。
人身安全保护令
包括哪些措施?
(一) 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
(二)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
(三) 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
(四)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人身安全保护令
有效期多长?
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有效期不超过六个月,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人身安全保护令失效前,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撤销、变更或者延长。
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
有什么法律后果?
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给予训诫,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
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需要交费吗?
人民法院受理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不收取诉讼费用。
家暴不是家务事
反家庭暴力是
国家、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
预防家暴,人人有责
如果遭遇家庭暴力
一定要打破沉默
勇敢向家庭暴力说“不”!
来源:省妇联权益部
编辑:李志宏
校对:吴元梓
审核:杨易霖
总编:陆艾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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