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船舶登记怎么办?看这里就懂了!

文摘   2024-10-31 19:56   湖北  


在建船舶所有权登记

申请主体

    船舶所有权登记由船舶所有人提出申请,共有船舶由全体共有人共同提出申请。

——《船舶登记工作规程》2024版第五十八条


船舶所有权登记的主体包括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其中,非法人组织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等。

    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申请办理船舶所有权登记。

——《船舶登记工作规程》2024版第五十九条


提交材料清单


(一)船舶建造合同,如建造合同对建造中船舶所有权约定不明确的,还应提交船舶建造各方共同签署的建造中船舶所有权归属证明;

(二)船舶检验机构出具的建造中船舶的基本技术参数;

(三)5张以上从不同角度拍摄且能反映船舶已建成部分整体状况的照片;

(四)船舶未在任何登记机关办理过所有权登记的声明;

(五)共有船舶的,还应提交船舶共有情况证明材料;

(六)船舶所有人是合资企业的,还应提交合资企业出资额的证明材料;

(七)所有权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明材料(委托办理时)等船舶登记通用材料。


注意事项


①在建船舶所有权取得日期怎么认定?

    根据船舶所有权登记中的所有权取得日期是船舶交接文件记载的船舶交接日期或者其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文书记载的日期。当事人对所有权取得日期另有约定的,为约定的日期。针对建造中的船舶,不会涉及到交接文件,通常建造合同也不会约定建造中的所有权归属,那么船舶登记机关的通常做法是将船舶建造各方共同签署的建造中船舶所有权归属证明的时间作为所有权取得日期。

②船舶照片拍摄哪些角度?提交几寸照片?

    至少包含左正横、右正横、左前侧艏、右前侧艏、正艉五个角度,五寸或者六寸照片冲印。照片拍摄船舶全貌,要能够反映船舶已建成部分整体状况。

③船舶未在任何登记机关办理过所有权登记的声明要包含哪些内容?

    建议描述建造合同签署情况、船舶基础信息(包含船舶识别号、船舶基本参数、建造现状等)、未在任何登记机关办理过所有权登记、材料真实性、由船舶所有人盖章确认。下附模板,仅供参考。

④船舶所有权归属证明要包含哪些内容?

    建议描述建造合同签署情况、船舶基础信息(包含船舶识别号、船舶基本参数、建造现状等)、所有权归属、材料真实性、建造双方盖章签字确认。下附模板,仅供参考。




在建船舶抵押权登记



申请主体

20总吨以上船舶的抵押权登记,由船舶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共同向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申请。

——《船舶登记工作规程》2024版第七十条

提交材料清单


(一)船舶抵押合同及其主合同;

(二)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或者船舶建造合同,建造合同中对建造中船舶所有权归属约定不明确的,还应提交船舶建造合同各方共同签署的建造中船舶所有权归属证明文件;

(三)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共同对船舶现状及船舶价值确认的书面文件;(扫码可见参考模板)

(四)船舶检验机构出具的船舶建造阶段证明及其认可的5张以上从不同角度拍摄且能反映船舶已建成部分总体状况的照片;

(五)抵押人出具的船舶未在其它登记机关办理过抵押权登记并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船舶设置抵押权的声明;(下附模板)

(六)共有船舶的,还应提交全体共同共有人或者三分之二以上份额或约定份额的按份共有人同意船舶抵押的证明文件。

(七)抵押权登记申请书、申请人(抵押人及抵押权人)身份证明材料、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明材料(委托办理时)等船舶登记通用材料。

注意事项


①债权数额的上限?

    船舶抵押权担保的债权数额不得超过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共同确认的船舶价值。船舶价值超出债权数额的部分可以再次设置抵押。

②共同担保需要注意的地方有哪些?

    抵押人以多艘船舶共同担保同一债权的,共同担保的债权数额不得超出各艘船舶抵押时的总价值。已设定共同担保的船舶,视作一个不可分的整体,可共同为其他债权作担保,但各艘船舶不得再单独作为抵押物担保其他债权。

③最高额抵押权登记时,最高债权额是多少?

    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申请最高额抵押权登记的,应当约定最高债权额。最高债权额不得超出抵押人和抵押权人设置抵押时共同确认的船舶价值。

④抵押权证书有有效期吗?

    抵押权证书没有有效期,船舶抵押权登记证书未经注销不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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