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着力打造“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格尔木市按照“先行先试、点上开花、线上结果、面上推动”工作思路,围绕“五大振兴”具体内涵和关键要素,结合乡村特色,推动乡村产业示范村建设。
今年以来,格尔木市紧抓打造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政策、打造全省副中心城市战略和建设国际陆港枢纽区位优势,发挥“工业反哺农业”效能,积极争取各领域乡村建设项目资金投入,补齐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短板,打造省级乡村产业示范村实施项目2个,累计投资1157万元,其中:阿拉尔村蓄棚建设项目,总投资394万元,通过优化村级服务水平,依托阿拉尔村资源禀赋优势,发展畜牧业,持续扩大养殖规模,强化牧民群众自主创业能力,提升合作社牲畜养殖综合生产效益,带动周边地区和农户发展,实现农牧民持续增收;小岛村纯净水厂扩大生产建设项目,总投资763万元,依托小岛村原有资源禀赋,采取“村集体+农户”模式,因村施策,发展饮水工业,推动农村产业延伸。
下一步,格尔木市将合理布局村庄发展规划,持续巩固已有9个试点村建设成效,积极谋划实施一二三产融合产业项目,高质量推进年度2个省级乡村产业示范村建设任务,不断探索具有格尔木特色的乡村产业发展模式,努力提升乡村产业建设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