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尔木市获得青海省2023年度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成效明显地区单位督查激励
时事
2024-10-16 19:01
青海
近日,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对2023年度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成效明显地区单位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对全省8个市(州)、30个县(市、区)和2个单位予以督查激励,并相应采取28项激励支持措施。格尔木市获得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成效明显的地区督查激励。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现代化新青海建设正处在关键时期,做好今年工作责任重大。为进一步树立为实干者撑腰鼓劲的工作导向,不断激励全省上下大胆创新、实干担当,在“干部要干、思路要清、律己要严”上作表率,推动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对2023年度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成效明显地区开展督查激励工作的通知》(青政办函〔2024〕61号)和全年政务督查、各类各项表彰激励、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通报问题及整改等情况,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对2023年度打造生态文明高地、建设产业“四地”、推动高质量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取得明显成效的8个市(州)、30个县(市、区)和2个单位予以督查激励。西宁市、海西州、西宁市城中区、海西州格尔木市、黄南州同仁市获评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成效明显的地区。
近年来,格尔木市始终将营商环境优化工作作为“一号工程”推动落实,坚持以刀刃向内、勇于自我革命的精神破除思想桎梏、深挖问题根源、研究制定对策、扎实推进整改、营造实干新风,成立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格尔木市2023年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格尔木市2024年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建设实施方案》。深入开展营商环境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面向社会发布《关于开展格尔木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域堵点痛点网络问卷调查的公告》,参与问卷调查2915人次,共排查问题4条,完成整改4条。根据《2023年青海省营商环境评价报告》结果,格尔木市在全省45个县级区域中整体评价靠前,2023年营商环境20个指标综合测算平均得分87.39分。较2022年,综合得分提升3.19分,排名进位3名,居于全省45个县(市、区、行委)第7名。
下一步,格尔木市将围绕全省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估结果,加快典型经验复制推广,完善营商环境监督员工作机制,借助监督员的力量扩大监督范围,动员监督员主动监督、客观反映、积极反映问题线索和困难,联合指标牵头单位、市场主体定期开展营商环境会商会,协调解决监督员反馈及创新试点举措落实中的困难问题,切实补齐全市营商环境短板弱项。持续减少和规范证明事项,有效解决烦扰群众的各种无依据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问题,推动更广领域“非禁即入”普遍落实。推进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健全社会信用体系,优化环保、消防、税务、市场监管等执法方式,切实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依法用权,打造风清气正的营商环境。
记者|李莎莎
编辑|李芙蓉 责编|史玉萍 监制|武 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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